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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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补充形式。我市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已惠及百万农民。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新农合的筹资和报销数额仍有一定限度,与部分患大病农民每年支出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药费相比尚很不相称,他们虽经新农合报销但家庭经济负担依然十分沉重。为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特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所募集的善款全部用于患大病农民的二次医疗救助。该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

2、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它代表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标志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符合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本市户口;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③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当年度所花费的医疗费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4万元;④家庭贫困。年度内每个被救助家庭只能享受

3、一次救助。三、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救助?患者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救助范围:①—3—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的;②因打架斗殴、第三者造成的交通事故或伤害、吸毒、自杀、自残、酗酒以及矫形、保健、康复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③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④其他不应纳入补助范围的费用。四、如何申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可以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调查、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园区),经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

4、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之后报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给予救助。五、我是田庄镇的一名农民,已经加入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4月我因患癌症在市人民医院花费8万元医疗费用,还在药店买了6000多元的药,请问我这种情况怎样申请救助?你首先应该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报销后如果在2008年全年个人花费的医药费用(在药店买药花费的金额不能作为救助凭证)在4万元以上,你就可以申请救助。市红十字会将于年底召开常务理事会,根据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数的多少、每人自负医疗费用的多少,研究确定每个人的具体救助金额。六、

5、如何保障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安全?募集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将全部存入市红十字会募捐专用帐户。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定期将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序,专款专用。—3—平政发〔2008〕8号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农业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

6、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3—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本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贫困农民的医疗费负担,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省、青岛市关于开展大病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所需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

7、集,主要用于对参合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第二章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三条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资金来源:(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二)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三)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第四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应当依法严格管理。—10—(一)基金纳入市红十字会专户,设立单独科目,实行以收定支,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二)市红十字会建立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保证一定数额的基金储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三)

8、市红十字会制定基金管理、审核、拨付程序、台帐系统和个人档案,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第三章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与标准第五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本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当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花费的医疗费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4万元,导致家庭贫困的农民。第六条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根据其家庭实际状况和医疗费自负金额等情况给予救助。年度内每个被救助家庭只能享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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