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法制协调理论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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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法制协调理论探究摘要:新型城镇化中的法制协调活动,应体现和贯彻横向法制协调和纵向法制协调两大原则,前者主要调整横向法律关系,后者主要调整纵向法律关系,以及在双重法制协调的前提下,实现法制协调作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要充分发挥各主要法律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法制协调作用。行政法的协调作用体现在新型城镇化需要政府的组织与推动,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水平,从行政隶属管理转变为依法定职能管理。三大诉讼法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作用在于从各自的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正确实现。生态保护法具有特殊重要的直接规范调节作用,保证党和国

2、家的生态保护政策和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既需要中央统一立法,又需要确立地方相对分权的立法制度,城镇化立法应考虑向国际接轨。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立法;法制协调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144(2014)-01-26(8)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为实现这一转变,必须将新型城镇化纳入法治化的运行轨道,并通过法制协调得到保障和指引,从而使其处于健康发展的全部过程。1夯实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法制协调基础案例分析: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征收制度缺陷根据调查

3、显示,我国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和政府拿大头,村级组织留下两三成,农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这一剪刀差引发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①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的目标。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问题。2013年1月6日,世界银行高级农业专家李果在“首届清华三农论坛”上表示,过去三十年,中国在土地制度的改革方面取得了非常重大的进展,为建立和完善土地财产的现代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存的一些法律法

4、规方面的漏洞和真空地带,远远不能满足中国正在经历的深刻和快速的社会经济转型的各种需求。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持续二元性以及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这一特征带来的问题是: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制度安排存在问题,城市土地比农村土地拥有更完整的权利制度,享有更完善的权能,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同时,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制和管理体制是分割的。这一基本特征导致了四个主要问题:农民土地权利弱化;地方政府(市县一级)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及与土地相关的融资;城市积迅速扩张和城市土地使用效率的低下,和与此相关的耕地占用和流失;土地法律框架不完整。

5、李果认为,土地政策改革的目标应该有几方面的考虑:第一,促进农业的发展,包括对农田进行保护,通过土地的市场化流转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支持人口从农村向城镇的流动,有序的城镇化。第二,促进制造业、服务业和房地产部门的发展,在一个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规划框架下,通过市场机制为城市的扩张提供土地。第三,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以土地资产作为可持续的公共收入的基础,为公共服务和投资提供资金。第四,完善利用土地作为抵押来获得资本的政策工具,增加可抵押资产的选择,支持金融部门的成长。第五,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决策与快速经济增长的一致性,并把生态文明放在很重要

6、的地位。第六,促进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权利安排的协调、一致、完整和保障产权的稳定。新型城镇化使得土地流转成为大势所趋。为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瓶颈”,土地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资本化,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农村征地补偿被置于首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促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并应将为农村土地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以上案例表明:新型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新的法制基础进行法制协调,这一新的法制基础,大致由五种具体制度构成:一是确认新型城镇化主体资格制度。即参加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是相互独立的人和组织;他们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他们具有完全行

7、为能力并能够从事法律行为;他们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并能够承担由自身行为后果引起的法律责任。二是充分尊重和保护财产权制度。新型城镇化,不仅要有参加者,而且要有参加者财产的投入方能运作,这就要求建立充分尊重与保护新型城镇化主体财产权的法律制度。三是维护合同自由制度。新型城镇化参与主体彼此是相互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自然人或法人,谁也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因此他们的合作关系只有通过合同形式得以确立、维护、发展变更或消灭,这就需要建立维护合同自由制度。四是政府对新型城镇化活动的适度干预制度。新型城镇化的自发机制不能确保其始终处于稳定与健康发展,国外有关经验表

8、明,新型城镇化均要求政府的适度干预和宏观基本调控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同样需要建立由法律认可的政府适度于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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