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

ID:34460043

大小:7.34 MB

页数:173页

时间:2019-03-06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_第1页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_第2页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_第3页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_第4页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

2、,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博士学位论文遗嘱自由之限制研究作者姓名:段伟伟指导教师:陈苇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3内容摘要近些年来,现行《继承法》的修订一直是学界热议的话题,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也同样如此。当前学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我国继承法对遗嘱

3、自由过于放纵,基本上不能起到对遗嘱权限制的作用,无法保障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财产继承跨越“家庭”与“财产”两大领域,财产继承通常发生家庭内部,遗嘱人具有的家庭身份关系使得遗嘱处分区别于一般的财产行为,因而遗嘱被认为承载着一定的义务。但问题在于,遗嘱处分从本质上来说财产处分行为。财产法的所有权规则确认了财产所有人对其个人财产自由处分权。在一个“身份”渐渐隐退,个人人格独立的现代社会中,在私法自治的原则下,遗嘱人能否完全自由地行使遗嘱处分权?遗嘱人能否在遗嘱中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否有必要对遗嘱

4、自由予以限制?如果需要对其进行限制的话,其限度该如何把握?诸如此类问题,都是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立法完善之前所应当解决的。因此,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包括绪论、正文五章、结语。绪论部分主要交待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思路以及采取的研究方式、论文预期实现的创新以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一章对中西方遗嘱自由之限制的历史源流进行具体地考察,探寻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历史发展规律及其特点。从中西方的法制史来看,中西方古代都存在遗嘱制度,只是各自发达的程度

5、并不一致,发展的历史轨迹也各不一样。遗嘱制度主要起源于西方的古罗马法,西方所有国家的遗嘱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或直接来源于罗马法,或借鉴于罗马法。古罗马法中,遗嘱制度较为完备,其奠定了遗嘱继承的基本原则——遗嘱自由原则,并发展出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制度。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民族建立起许多王国,罗马法上的遗嘱制度经基督教的传播,与日耳曼民族的习惯法相互交融并被各日耳曼王国所吸收,在法国、德国、英国等国不断地发展,形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两种不同风格的遗嘱制度。个人、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

6、不断地冲撞与汇合,对遗嘱自由的限制也形成不同时期的历史特点。我国古代也存在遗嘱的雏形,但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我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一直以法定继承为主,并形成超稳定状况,遗嘱制度仅仅是一种“例外”情形,这种状况历经一千多年几乎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直到清末的西方法律移植,遗嘱制度才真正实现近代化,遗嘱制度逐步得以建立起来。总的说来,遗嘱的发展经历了“绝对自由主义”到“相对自由主义”的过程。第二章论述了遗嘱自由的理论基础。遗嘱制度是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集中体现。在现代民法中,遗嘱的物质基础是私有

7、财产权。无论是自然法还是实在法,还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私有财产权都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而这正是遗嘱处分的内核与基石。没有私有财产权,遗嘱便失去了存在的依托。遗嘱人可自由处分其死后财产的理论依据源自于对人性的抽象假定,即遗嘱人是一个理性人,立法者推定遗嘱人有足够的智慧与能力作出正确的个人决策,满足个人需要,提升个人幸福感;遗嘱人也是善良的家庭成员,在遗嘱处置中能够兼顾个人、家庭、社会利益。这些均是遗嘱自由的人性及意志基础。遗嘱处分的法律效果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其效力根源于个人财产权在遗嘱人死

8、后的延伸,这既是所有权的基本属性之一,也是立法者确认的结果,是自然法与实在法相互影响的产物。不论这种延伸是自然延伸还是逻辑延伸,遗嘱权对于人们的生活与社会发展都必不可少,毕竟遗嘱自由具有许多不可替代的功能价值:其可弥补刚性的法定继承规则所产生的缺陷;减少遗产继承中所产生的纠纷;遗嘱自由也可作为一种利益与行为诱导机制,促进家庭关系和睦,增进遗嘱人的幸福感,有助于解决老龄化所产生的老年人照料问题;遗嘱自由还是一种激励机制,4其鼓励人们自力更生,努力工作与积累财产,对于遗嘱人是如此,对继承人而言同样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