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

ID:34843602

大小:1.72 MB

页数:35页

时间:2019-03-12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_第1页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_第2页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_第3页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_第4页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法院巡回审判改革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3.2目I;i『我国法院巡回审判中存在的问题⋯⋯⋯⋯⋯⋯⋯⋯⋯⋯⋯183.2.1司法为民的理念不能得到真正体现⋯⋯⋯⋯⋯⋯⋯⋯⋯183.2.2现行立法的规范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193.2.3没有充分的物质保障⋯⋯⋯⋯⋯⋯⋯⋯⋯⋯⋯⋯⋯⋯⋯.203.2.4基层组织与巡回法庭缺乏有效的沟通⋯⋯⋯⋯⋯⋯⋯⋯2l3.2.5现代法治理念与传统秩序不完全兼容⋯⋯⋯⋯⋯⋯⋯⋯22第四章我国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的改革构想⋯⋯⋯⋯⋯⋯⋯⋯244.1明确巡回审判的目标,适应我国司法改革的要求⋯⋯⋯⋯⋯⋯.244

2、.2完善立法规定,为巡回审判制度提供可操作性⋯⋯⋯⋯⋯⋯⋯244.2.1对巡回审判制度所适用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254.2.2对巡回审判制度的具体运行作出明确规范⋯⋯⋯⋯⋯⋯254。3为法院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降低巡回审判的成本⋯⋯⋯⋯⋯264.4巡回法庭与基层组织应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264.4.1建立巡回审判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衔接的机制⋯⋯⋯⋯274。4.2建立基层组织对巡回审判的协助制度⋯⋯⋯⋯⋯⋯⋯⋯274。5整合巡回审判中现代法治理念与传统秩序的冲突⋯⋯⋯⋯⋯⋯284.

3、5.1依据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从立法上对巡回审判予以规范284.5.2扩大法官的释明权⋯⋯⋯⋯⋯⋯⋯⋯⋯⋯⋯⋯⋯⋯⋯⋯29第五章结语⋯⋯⋯⋯⋯⋯⋯⋯⋯⋯⋯⋯⋯⋯⋯⋯..30参考文献⋯⋯⋯⋯⋯⋯⋯⋯⋯⋯⋯⋯⋯⋯⋯⋯⋯..31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情况说明⋯⋯⋯⋯⋯⋯⋯⋯⋯⋯⋯..33致谢⋯⋯⋯⋯⋯⋯⋯⋯⋯⋯⋯⋯⋯⋯⋯⋯⋯⋯.34和舌前言巡回审判是我国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一种重要的审判方式,它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两便原则”的贯彻和对“司法为民”理念的应用。巡回审判制度作为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4、建立至今的几十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巡审判制度设立之初得到大力推行,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却逐渐退出了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而最近几年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复兴的趋势。自2004年始,最高人民法院在一系列规范性文件1中强调了巡回审判制度的重要性,引发了全国的“巡回审判热”现象。这一现象引发笔者深思:何以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人们对巡回审判的态度会有如此转变?现行巡回审判具有哪些优势与价值,同时又存在着哪些弊端与问题?法院巡回审判如何能够更好地得到实施?显然,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要建立在对当前我国法院巡回审判进

5、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在国外,对巡回审判的研究主要涵盖于对普通法形成与发展的研究之中。在国内,就笔者的了解范围而言,目前学者针对当前我国法院巡回审判进行的研究主要以论文形式存在,尚无专著面世。大多数的著作中都是用某一章节来论述巡回审判制度。相比较而言,国外的研究关注的是西方历史上的巡回审判,中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与新情况并没有进,入他们的研究视野,中外巡回审判制度比较研究相当薄弱。当然,已有的诸多研究都使笔者获益匪浅,也是今天重新研究巡回审判制度的基础,更催生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巡回审判制度的动力。本文运

6、用比较的方法、实证分析的方法和历史考察的方法,从研究英国巡回审判的发展历程入手,分析了我国巡回审判制度与国外相较所具有的特色,认为这一制度在中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也存在着问题和缺陷,本文在具体分析这些问题和缺陷之后,提出自己的改革构想,以期为这一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一份绵薄之力。1“一系列文件”主要指2004年全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下作报告》和《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第一章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比较第一章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沿革1.1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沿革1.1.1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雏形

7、——巡回制度巡回审判制度最早发轫于英国,诺曼征服后,英国国王威廉借鉴法兰克王国的特派专员制度,派遣官员到全国各地区巡查办案,代表国王审理地方的案件,发展起了巡回审判制度的雏形——巡回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王室对各地方领主特别是贵族势力的控制,巩固王室的权威,扩大国王的权利。英国的巡回制度起初并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司法制度,它还被英王用于对财政、行政以及其他特别事务的处理,是一种集司法、行政事务于一体的制度。按照当时的法律,英王拥有一切权力,但实际上,英王不可能做到处理全国所有的司法案件和行政事务,所以,

8、英王便授权“巡回官"代表国王,到全国各个地方去探访民情,行使国王的职权,并在一定时期内向国王反馈巡查办案的结果。既然“巡回官”下乡巡查时可以代理国王行使其职权,那么他们就自然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有时,英王也任命首都的官员代其行使司法权力,而其本人则亲自下乡巡查办案,后来逐渐发展成了英王虽在首都,但诉讼案件的审理仍由官员进行,这样,司法权的行使便从国王的职权中分离出去了。这种官员被称之为“法官",就这样,便形成了“法官”的职位,代理英王行使司法权。后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