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ID:34924700

大小:3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14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_第1页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_第2页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_第3页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_第4页
资源描述: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吊销执业许可证;(二)责令停产停业;(三)对公民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10万元以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重大行政强制是指:(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

2、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三)封闭场所、封存物品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和行政强制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我局按照程序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局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第六条按照程序办理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在

3、做出具体决定前,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向局机关法制机构提交进行法制审核。送交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二)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三)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四)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过评估、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六)法制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前款第一项所指的情况说明,包括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适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调查取证情况,听证、评估、鉴定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法制机构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

4、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七条局法制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枣强县卫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范围:根据《枣强县卫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我局试行期间对下列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一、行政处罚类(一)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三)责令停产停业;(四)吊

5、销许可证;(五)局领导经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事项。二、行政强制类(一)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采取控制措施;(二)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宝要求的消毒、涉水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承办机构报承办机构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法制机构分管局领导审批法制机构时间:根据《审核办法》第六条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自签发前,由具体承办业务处室、单位(以下简称“承办机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审;应当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的,信

6、体讨论前送审。需要征求局内其他科室、单位或其他部门意见的,承办机构应当送审前征求意见。承办机构应当预留法制审核合理时间相关材料和拟处理意见补交材料:根据《审核办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法制机构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指定时间提交时间:根据《审核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办机构向局法制机构提供的材料齐备之日为受理日,局法制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交承办机构。情况复杂或者特殊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可心延长五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相关

7、材料和拟处理意见审核方式:根据《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法制机构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材料;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承办机构采纳:根据《审核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承办机构对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或建议应当采纳;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局主要领导处理。第十四条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同意后,需要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由承办机构提交集体讨论。归档和备案:根据《审核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8、作出后,由承办机构负责执行并做好归档工作;需要备案的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枣强县卫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1行政处罚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前款规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