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

ID:34940810

大小:331.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9-03-14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_第1页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_第2页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_第3页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_第4页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8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8年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1包打印机(A4激光黑白双面)第2包复印机(A3黑白复印机Ⅰ、A3黑白复印机Ⅱ、A3黑白复印机Ⅲ、A3黑白复印机Ⅳ、A4黑白复印机)入围协议编号:18XT-GK-2AB/18-348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乙  方:京瓷办公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19日  期:2018年10月协议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协议名称2018年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1包打印机(A4激光黑白双面)第2包复印机(A3黑白复印机Ⅰ、A3黑白复印机Ⅱ、A3黑白复

2、印机Ⅲ、A3黑白复印机Ⅳ、A4黑白复印机)入围协议2协议编号18XT-GK-2A/18-3483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甲方联系人庄艳、朱海燕联系电话010-63418018、634180164乙方名称京瓷办公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乙方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288号8层乙方账务信息申请办理付款时提供乙方联系人宋钰晶孙浩宇联系电话010-62115151、15110194229、15110032991传真010-621131315交货时间批量采购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按照《配送信息及投标人供货服务网点响应表》执行19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

3、息系统入围协议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集中采购中心采购,确定京瓷办公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2018年第四季度税务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1包打印机(A4激光黑白双面)、第2包复印机(A3黑白复印机Ⅰ、A3黑白复印机Ⅱ、A3黑白复印机Ⅲ、A3黑白复印机Ⅳ、A4黑白复印机)入围协议”入围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并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定义及协议适用范围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电子采

4、购。甲方:国家税务总局。19乙方:统一采购确定的入围供应商,也是入围产品的总供货商和协调人。采购人:指国家税务总局各省、市、县税务局。协议供货商:乙方授权负责产品供货及售后服务的产品分销商、代理商。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乙方、采购人、协议供货商。甲方负责对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对协议供货商的供货及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甲乙双方应对采购人和协议供货商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乙方对协议供货商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条入围产品及协议价格1.入围产品及价格详见附件:《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入围产品一览表》。2.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乙方及协议供货商保证按要求提

5、供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3.入围产品价格为最高限价,包括产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费及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各采购人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或协议供货商应免费上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门费、备件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等)。入围产品价格是否包含运费详见“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以同款产品投报不同包或不同批次,报价不一致的,入围价格以较低者为准。4.乙方保证入围产品价格只能向下调低。如入围产品的媒体广告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向下调整时,在不降低配置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按同比例及时下调入围产品价格。5.甲方将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入围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监控

6、,原则上每季度在“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19公告本期市场平均价。入围供应商应在平均价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入围产品的价格进行维护,维护后的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平均价130%(甲方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且不得高于入围价。否则入围产品将被冻结交易。对冻结交易的产品,在供应商按要求调整价格后,可向平台进行申请解冻。6.在特定时间举办优惠促销活动,如涉及本次采购产品,乙方或协议供货商保证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7.产品入围有效期原则上自公布采购结果之日起一年。甲方可根据情况调整入围有效期。8.入围产品(含配件)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进行更新。确需更新的,更新的产品应满足入

7、围要求,且更新后的配置不低于原有配置,更新后的价格不高于原有价格。由乙方提出产品更新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进行产品更新。9.乙方及协议供货商适用:“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中的“协议批量采购子系统”和“在线竞价子系统”。10.“税务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协议批量采购子系统中,若通过多品牌竞价方式采购的,乙方应确保竞价成功后,采购人选择的协议供货商及时供货。11.入围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如不在当期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该产品将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