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ID:35221059

大小:2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22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_第1页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_第2页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_第3页
资源描述: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姓名:刘曦班级:法学121学号:03010112113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明确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的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处分权。处分即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而无

2、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行为人没有处分权确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没有处分权,有人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根本不享有任何权利。(2)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没有所有权,只有占有或者使用权。(3)某个或某些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4)行为人对所处分的财产虽享有所有权,但其处分权受到了限制。也有人认为出卖他人之物属于《合同法》第51条所规定无权处分,而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出卖共有物则不属于《合同法》第51

3、条的无权处分,而是属于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不适用第51条的规定。对此,我认为,对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对于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却没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共有物,与无权代理吻合,应作《合同法》第51条的规范。无权代理看待;而不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的情形,则应作无权处分看待,适用我国《合同法》第51条。在未获得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之后获得处分权的情况,该合同侵犯了第三者的利益,应属于无效合同。无权处分合同的特点也体现了它的效力为待定。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

4、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其中涉及到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是否构成对权利人所有权的损害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证。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发生效力,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或行为人事后取得处分权。从《合同法》的解释上来看,我们可以明确得到几个毋庸置疑的观点。其一,无权处分行为经过权利人追认可以生效。无权处分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行为人尚未获得财产的处分权,其本质上来说,无权处分行为是在没有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处分他人的财产,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构成了对权利

5、人权利的侵害。反之来说,不考虑行为人事后获得处分权,如果权利人在合同订立后,没有追认,则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在权利人尚未追认之前,相对人有权撤销该合同。其二,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也可以使合同成立。在效力待定和合同中,还有一种合同与无权处分合同类似—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分为广义无权代理合同和狭义无权代理合同。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指标间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而无权代理合同与无权处分合同的区别在于:一方面,无权处分合同是行为人以自己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则是以权利人的名义与相

6、对人签订合同;另一方面,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具有正当理由信赖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因而相对人是有过失的,不得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而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相对人则可能是善意的。在无权处分人无权处分他人的动产时,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权利。在目前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的三种观点中,效力待定是最符合法律精神,但是效力待定说也有自身的局限性。效力未定说将合同效力系于权利人的追认和处分人是否获得处分权,完全没有考虑第三人的善意情况,这恰恰就是效力未定说在遇到前述问题时

7、难以给出圆满合理解释的根源。在我看来,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未定,但是不得对抗善意(仅指订立合同时)第三人。这种解释既有力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对权利人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又能与善意取得制度、权利瑕疵担保制度有效衔接起来。权利人拒绝追认合同时,合同归于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属善意,且已经取得标的物,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第三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合法享有物的所有权,权利人的所有权当然丧失,其只能要求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基于侵权请求或者违约请求均无不可,或者要求处分人返还不当得利;当第三人善意且已取

8、得标的物,但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其他条件,或者第三人为善意,但处分人没有交付标的物,或者第三人在交付时已为恶意,第三人都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权利人可以基于物的返还请求权要求第三人或者处分人返还,并要求处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则全然与权利人自身的权利救济没有任何的关系,即合同效力未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解释不会对权利人产生影响,而只能会使得处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对第三人的保护更加周全。第三人是善意时,合同不再是效力未定,而是有效。当第三人取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