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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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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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范匚程专业分包①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明确工程专业分包事项或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②对分包商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分包工程匹配)进行备案;③专业分包合同采取清包模式(主材、机械等甲方提供);④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2)规范劳务分包模式①对分包商的劳务作业资质(与工程匹配)进行备案;②劳务分包应采取清包模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的二、三类材料等)③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3)规范个人挂靠、个人分包行为①对于个人挂靠劳务分包单位需注意保持“三流一致”即合同、发票、资金保持一致。②对于

2、个人分包需在价格谈判时充分考虑成本、税收效益原则,按照建筑法的规定,采用喋子队”管理模式,签订临时用丁劳务合同,同时关注个人所得税的承担问题。卜面对于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在营该增后存在的税收风险和应对之策,提岀以下具有建设性的可性性的建议,希望对全国建筑企业有所裨益。一.营改增前建企项目经理承包制现状营改增之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其发票开具往往是由项目经理自己采购建筑材料,材料款由项目经理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然后项目经理凭材料供应商开具以施工企业为抬头的普通材料发票回施工企业财务部门进行报销。项目经理主要通过报账的方法将承包项目的利

3、润从施工企业里取出来。举个例子:某建筑企业与业主或发包方签订1000万元的投保合同,假设建筑企业规定项目经理承包该建设项目必须向公司上交2%的利润,建筑企业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扣除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980万元,剩下的80万元利润全归项目经理所有。根据以上所述的项目经理从施工企业拿出80万元的利润常用的手段如下:第一: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增加材料成本发票,将材料发票拿回公司财务部进行报销。首先,项目经理向材料供应商采购材料时,往往向材料供应商给予税点而要求材料供应商多开材料发票Z虚增材料成本。其次,项目经理到建材市场与销售建筑材料的个体工商户签订采购建

4、筑辅料的假合同,然后凭假合同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自己承担代开发票的税点而拿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回施工企业财务部报销。最后,有些项目经理找一些开票公司开假发票施工企业财务部报销,从而虚增材料成本。第二,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虚增人工费用:通过民工工资表的形式,虚增民工人员,增加工资成本,回财务部报销;向劳务派遣公司或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税点,多开劳务发票从增加人工成本。一.项目经理承包制营改增后税收风险营改增后,如果还是按照以上方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会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具体如下:第一,项目经理支付材料采购款,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财务报销,犯了〃票款不一致〃和

5、"三流不统一〃的错误,依据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基于此规定,货物流、资金流、票流一致,在可控范围内可以安全抵扌口,票面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必须相符,票面记载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必须一致,必须保证票款一致!基

6、于此规定,营该增前的项目经理承包制,存在项目经理购买建筑材料,支付材料采购款,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财务报销的现象,是典型的〃票款不一致〃和〃三流不统一〃,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第二,由于采购、货款支付和索取供应商发票缺乏制衡机制,很容易出现项目经理用钱购买发票或向供应支付税点多索取发票回财务部套现,从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

7、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o基于以上法律规定,营改增前的项目经理承包制中的项目经理用钱购买发票或向供应支付税点多索取发票回财务部套现,是存在真实交易行为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

8、发票的现象,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三、营改增后项目经理承包制应对策略根据以上分析,营改增后项目经理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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