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ID:36289129

大小:35.32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08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_第1页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_第2页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_第3页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_第4页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信诚[2009]243号,2009年9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保险合同的构成1《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加合同为准。投保年龄2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见附录2名词释义)的人士(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3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险责任的开始4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

2、同时投保,主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5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终止时止。保险费6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基础。保险责任7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见附录1),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情形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1)除本条第(2)款情形外,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若被保险人在满30天至2周岁期间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将按

3、以下情况之一计算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时年龄给付金额占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满30天但不足1周岁30%满1周岁但不足2周岁60%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2名词释义)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除外责任8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您故意造成的;(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附录2名词释义

4、);(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附录2名词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附录2名词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附录2名词释义)的机动车(见附录2名词释义);(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附录2名词释义);(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8)遗传性疾病(见附录2名词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附录2名词释义)。受益人9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如何申请理赔10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1)理赔申请书;(2)保险合同;(3)被保险

5、人身份证明文件;(4)医院(见附录2名词释义)诊断证明文件(包括:完整的门诊及急诊病历、出院小结、病理组织检查报告及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5)您、被保险人、受益人与其他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合同效力的终止11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1)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终止合同,本附加合同的效力自我们收到终止申请当日24时终止,主合同效力也需同时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我们在扣除手续费(见附录2名词释义)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2)主合同效力终止;(3)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6、(4)被保险人身故;(1)因所依附的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的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本页以下空白)附录1重大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以下列出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其中有“*”标记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无“*”标记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是我公司增加的疾病定义。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见附录2名词释义)明确诊断。*恶性肿瘤1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

7、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2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

8、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