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天河区小学招生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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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广州市天河区小学招生工作指引各位家长:一年一度的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啦!为使您的孩子顺利申请到相应的学位,请您在百忙中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请您先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1.学校门口发布招生简章:4月30日(星期一)2.适龄儿童到对口小学报名:5月12日、13日、14日(星期六、日、一)3.学校发放新生注册通知书:6月11日(星期一)4.新生到小学注册:6月17日、18日(星期日、一)一、入学儿童在年龄上有什么要求?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

2、受义务教育。今年招生对象为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二、报名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是2012年5月12日至14日三天,请家长带齐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局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等证件和一个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与小孩一起前往对口小学报名。三、招生报名地段是否就是录取地段?报名地段不一定就是录取地段。由于部分适龄儿童资料没有及时在居委会登记,或部分新交付使用的楼盘未对

3、业主资料进行登记,影响了地段内适龄儿童人数摸查的准确性。学校先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报名地段接受新生报名,在新生报名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和适龄儿童人数统筹确定录取范围。四、什么是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及生源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地段,合理分配学位。五、什么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原则?“

4、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但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一致。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时,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六、穗籍适龄儿童学位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哪些?在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原则的前提下,学位按“一户一学位”(双胞胎及多胞胎除外)进行分配,即

5、一个住宅单元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如果学位已被使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在读1—5年级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类:1、一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前(2012年5月12日前)购房并入户、入住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已购房但在5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入户、入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新购房但未办齐交楼入住手续的,不在新购房地址对口小学安排学位,应在原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2、集体户:适龄儿

6、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属广州市天河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证明以及房产证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且该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使用,原则上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若学位已被使用或对口小学学位紧张,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3、租住户:手续完备并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

7、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学位未被使用,在对口小学有学位的前提下作地段生接收;若学位已被使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或在报名截止至时间(即5月14日,新迁入穗籍的适龄儿童除外)后租房的,不予受理。4、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

8、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学位未被使用,原则上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若学位已被使用或对口小学学位紧张,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5、二手房住户:在2012年5月12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领取房产证为准)并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如学位未被使用,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学位已被使用,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6、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自出生就与父(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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