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

ID:37131579

大小:53.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5-18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_第1页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_第2页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_第3页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_第4页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利息减免工作(以下称减免息),提高申报质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资产损失,根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9]13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对减免利息的对象、条件、程序、材料准备、报告撰写等进行规定。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不良贷款利息是指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列入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第四条

2、减免息申报实行分级授权制度。信用社(支行)和不良资产经营部为申报单位,超过权限的逐级上报审批核定。县级行、社负责单笔减免息金额为10万元(含10万,指利息部分,以下同)以下的审批工作。市州联社(办事处)负责单笔减免息金额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核定工作。省联社负责单笔减免息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核定工作(加下划线部分为按银监部门要求修改后内容,以下同)。第二章减免的对象及条件第五条减免息应严格申报及减免条件,减免息必须与清收不良贷款挂钩,并具备以下条件:(一)以现金偿还的,应根据还款人的资金筹集

3、能力,合理确定还款期限,小额农贷原则上采取现金方式一次还清。8对单笔本金在10万元以上的不良贷款可以选择分期偿还方式。(二)以实物抵偿的,拟抵偿的实物资产应符合《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09]24号)的有关规定,减免息必须在该实物资产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进行。实行了减免息的实物抵偿贷款,抵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评估价值和扣除各项成本后的金额。第六条减免对象。与本社存在信贷关系的企业、农户(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第七条减免条件。减免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信用社(行)已采取必要追偿程序后,

4、仍无法全额收回的贷款利息。具体追偿程序依据《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鄂农信发[2007]18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失去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实施减免息后,还款义务人或第三方可按约定如期偿还剩余债务;(四)贷款首放日为2005年12月30日之前,已列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含已置换贷款利息和已核销贷款利息)。第八条借款人为企业的,除具备本指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征信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评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在BB级

5、(含BB级)及以下的。(二)借款人虽未评级,但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第九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对借款人实施减免息:(一)借款人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的;8(二)借款人实收资本不足、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三)借款人存在恶意骗贷行为的;(四)明确规定由贷款责任人偿还贷款本息的;(五)有关制度规定不能减免利息的。第十条对关联方和内部工作人员的减免息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和内部工作人员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减免关联方和内部人员的不良贷款利息应履行所有审批(核定)程序,并提交董事会(理事会)批准

6、。第三章减免程序第十一条根据审批权限的不同,减免息申报及审批程序为:(一)各级行、社召开社员代表(股东)大会,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减免息审批授权。(二)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清收人员两人以上现场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提交信用社(支行)或专业清收部门审查。(三)进行责任认定,准备违规贷款责任认定书及相关的处理结果文件。未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理的,说明原因及理由。(四)信用社(支行)或专业清收部门组织申报,提交《不良贷款利息减免申报审批表》。(五)县级行、社稽核部门对提交的利息减免申请进行逐笔稽核,签署书面稽核意见。(六)县级行

7、、社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交财务部门审查。(七)财务部门同意后,由风险管理部门撰写减免息申请报告,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8(八)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按权限审批或上报(形成会议纪要)。第十二条一家县级行、社对同一贷款客户只能减免一次。同一贷款客户在辖内多家分支机构都有贷款的,对其实施减免息时应统一考虑。对于单户借款人两年内不得重复减免息,担保人和其他还款义务人还款的例外。第四章申报材料及要件第十三条减免息申报材料包括《不良贷款利息减免申报审批表》、各级行、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申报要件等。申报材

8、料应真实、完整和规范。第十四条《不良贷款利息减免申报审批表》是上级行、社审查减免息项目的重要依据,应根据有关资料如实填写。减免对象是农户的,表中有关企业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的项目可不填写。第十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应包括开会时间、参会人员、审议事项、审议情况和审议结论等内容。基层信用社(支行)未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应提供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