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223017
大小:48.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5-19
《济宁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济宁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减少和防止行政过错发生,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工作人员和聘任工作
2、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包括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以致贻误行政管理工作,影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效能等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部署实施行政管理。 第五条行政机关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层级监督、岗位责任、工作规程等行政管理制度,作出行政决定,必须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行政机关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第六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监察机关统一负责全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县(市、区)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
4、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设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负责本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工作。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应当由本机关有关领导成员和专门负责纪检、监察、法制、人事工作的人员组成;没有专人负责纪检、监察、法制、人事工作的,由行政机关视本机关实际情况确定组成人员。 第九条市、县(市、区)监察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
5、、单位、派出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二)调查、处理本机关受理的行政过错投诉; (三)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行政过错处理情况; (四)研究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政府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行政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是否对检举、控告、投诉的行政行为进行调查; (二)审议调查报告; (三)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应设立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是否受理检举、控告和
6、投诉; (二)调查行政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县(市、区)监察机关应当定期向市监察机关报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情况。 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向同级监察机关通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情况。第三章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作出的决定、命令贯彻落实不力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或上级领导批示,影响工作整体推进或
7、政府政务督查机构就同一事项发出两次以上催办通知(书)的; (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判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具体要求的; (五)在上级或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监督检查中,有关行政行为被认定错误,要求予以调查、处理的; (六)对于重大或复杂的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公共事件未在第一时间赶到或者瞒报、谎报、
8、缓报或者防范、救援、救治不力的; (八)对社会及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不及时解决的; (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举、控告、投诉,经过调查确定有关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的; (十)防范、整治公共安全或者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不力的; (十一)作出的行政措施错误,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处置群体性事件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二)滥用职权,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十三)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