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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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文件潍院党字〔2012〕18号中共潍坊学院委员会潍坊学院关于印发《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9-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潍坊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潍坊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考核。第三条考核方式分为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满考核。其中,届中考核是专指对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在聘期过半时进行的考核。第四条学校继续在聘用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的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分别安排在届中考核和届满考核时进行,其他人员的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一般安排在届满考核时进行。第二章考核范围与对象第五条考核在全校编制内教职工(其他人员的考核按聘用合同约定组织实施)中组织实施。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9-(一)病假(因公负伤者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考

3、核当年度6个月以上者。(二)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者。第七条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对新进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试用期内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2.当年度到校工作累计不满6个月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含军转干部和新调入人员)。(二)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根据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按考核权限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三)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者,参加当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

4、受记过、记大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者,立案调查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八条教职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部分。-9-德:主要指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全局观念、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指专业知识、业务技术水平、业务知识更新和工作进步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指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指岗位聘用任期目标的完成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等方

5、面的情况(其中,年度考核原则上为当年度业绩)。廉:主要指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第九条教职工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聘用合同及《潍坊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并据此确定各类岗位人员的考核重点(兼任正处、副处和科级干部的教师,按所聘用的教师岗位考核,其教学工作量分别补贴年均规定工作量的1/2、1/3、1/6)。(一)管理人员考核重点:勤政廉政、管理育人、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二)教师考核重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承担和完成岗位聘用任务的情况,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参加集体活动等(其中辅导

6、员重点考核工作投入与责任心、计划能力与执行能力、工作创新与工作绩效等)。(三)教学辅助人员考核重点: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聘用职责情况等。-9-(四)工勤技能人员考核重点: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技术工人结合技术等级进行考核。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一)优秀等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超额或高质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显著。(二)合格等次:贯彻执行党

7、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良好。(三)基本合格等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成绩一般。(四)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较差;或不能完成岗位职责、岗位聘用任期目标规定的任务;或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影响较坏;或学术风气不正,影响恶劣;或违反学校规定,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累计次数达1/3以上;或未经批准经商办企业,或私自在校外兼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第十一条考核等次

8、实行比例控制。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各级各类岗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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