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改稿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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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1年5月3日修定)目录1总 则1.1编制目的1.2制定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启动条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3.2市减灾委办公室3.3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3.4市减灾委应急办事机构3.5专家组4应急准备4.1资金准备4.2物资准备4.3救灾装备准备4.4人力资源准备4.5社会动员准备324.6安置场所准备4.7宣传、培训和演习5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5.1灾害预警预报5.2灾害信息共享5.3灾情信息管理6应急响应6.1Ⅰ级响应6.2Ⅱ

2、级响应6.3Ⅲ级响应6.4Ⅳ级响应6.5紧急应急措施6.6组织救灾捐赠6.7信息发布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7.1灾后救助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8附则8.1预案的实施与奖惩8.2预案管理与更新8.3预案解释部门8.4预案的实施8.5名词术语解释321总 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遵义市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

3、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制定依据制订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救灾工作方针及救灾工作有关政策、规定。1.3适用范围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台风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

4、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3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工作。(3)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4)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

5、团体的作用。2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2.1全市范围内,发生干旱灾害、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台风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因灾死亡5人以下;(2)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在1万人以下;(3)倒塌房屋100间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30万人以上。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下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00间以下。2.3事故灾难

6、、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2.5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322.6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市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主任:分管副市长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军分区参谋长、市

7、民政局局长等。市减灾委成员:以市政府所下减灾委成员单位为准。3.2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具体承办有关事务。(1)承担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灾区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4)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救助措施;(6)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救助对策;(7)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受灾县开展

8、救灾工作;(8)向省减灾委32报告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传达省减灾委工作指令并督促落实。(9)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救灾应急工作事项。3.3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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