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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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计划实施和项目管理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制定了《国家

2、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二○一一年七月六日-10-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计划

3、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支持1000所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 建设计划坚持“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实施”的原则,采取中央、地方和项目学

4、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地方管理为主。同时,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10-  第四条 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保障项目学校改革创新的基础能力和重点任务的实施。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合作办学。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

5、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第六条 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

6、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0-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第七条 项目学校举办者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要求,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级教育、人

7、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第八条 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主要责任人。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学校立项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并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三)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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