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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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推荐阅读:建设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索赔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违约索赔及管理程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承包活动、建筑业企业劳务人员使用等劳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在本市从事施工活动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的监督主管部门,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劳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发包和承包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禁止建设单位向劳务分包企业或无资质的企业、“包工头”、个人发包建设工程。禁

3、止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五条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发包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  禁止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转包建设工程。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发包。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活动进行非法干预。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严厉查处非法干预分包活动案件。  第七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款支付。  本规定所称分包工程是指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  第八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进行合同备案。  备案可以选择网上备案或书面备案。网上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书面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等材料送市建委,市建委再将工程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分包合同约定

5、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备案。备案仍按上款所述方法进行。  第九条企业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工程项目备案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年检、综合评价的依据。  市建委应当把外地建筑业企业综合评价情况反馈给其资质管理部门。  第三章人员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企业使用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

6、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记录人员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将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变更。  企业在每个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情况

7、也必须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项目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管理系统做相应变更。  第十四条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市和区县建委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施工活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务分包企业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数量,按照下款规定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的日常管理。  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三千人以上,必须设置劳务管理机构;三千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管

8、理人员。  第十六条在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中,应当按照下款规定设置劳务管理人员。  项目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五百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五百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名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四章劳务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  第十七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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