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费用和利润核算及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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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收入、费用和利润核算及涉税处理主讲: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李金霞本讲内容第二节费用核算及涉税处理第三节利润核算及涉税处理第一节收入核算及涉税处理第一节收入核算及涉税处理项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的分类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收入内容的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引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原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和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

2、收入,而《小企业会计准则》(1)不适用于金融企业。(2)目前,我国小企业无形资产的种类少,通常以自用为主,金额较小,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低。主要变化一、收入概述二、销售商品收入三、提供劳务收入四、视同销售业务本节内容一、收入概述(一)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1)收入来自日常活动,非日常活动,如转让固定资产等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计入营业外收入。(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不会增加小企业所有

3、者权益的经济利益流入,比如取得借款等不属于收入。(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收入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二)收入的分类收入的分类按收入产生的来源分类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按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注意:收入的分类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删除了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及对应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会计处理(1)销售货物收入(2)提

4、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贷记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七条和第二十六条还分别界定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四)收入内容的差异及纳税调整第一、来源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只规范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5、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包括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第二、内容不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入总额,既包括小企业会计核算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还包括小企业会计核算上未作收入处理的视同销售收入。第三、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收入内容的差异:从二者的比较可以看出,尽管二者收入的内容有差异,但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上看一般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用作纳税调整。除非属于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此时应作纳税调减的处理。关于收入内容差异的纳税

6、调整办法二、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取得的收入。批发业和零售业小企业销售的商品制造业小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成品、代制品、代修品以及小企业销售的其他构成存货的资产,如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商品注意:《小企业会计准则》所称的销售商品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收入在构成上是一致的。(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这一原则表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有两个条件:一是物权的转移,表现为发出商品;二是收到货款或者取得收款权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九条

7、规定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确认收入条件的比

8、较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确认收入的判断条件,关注形式,强调物权的转移,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若干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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