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

ID:38399985

大小:7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11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_第1页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_第2页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_第3页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_第4页
资源描述: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  一、新《公司法》设计了完善的资本制度,降低了成立公司的门槛,提高了资本运作的效率。但现行会计制度中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财务规定,急需完善会计准则,增加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分行业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一律降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公司降至人民币500万元。其次,采纳了二元化的“公司资本制度双轨制”。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这规定意味着根据新《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可以采用分次投资的方式,从而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实收的资本金与登记的注册资本在一段时间内不一致,改变了过去注册资本等于实收资本的做法,这不但会直接影响认购股票的会计处理,也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因此,急需完善会计准则,规范财务处理,增加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二、新《公司法》放宽了股份回购(库藏股)的规定

3、,作为一种法律性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环境。但会计制度中缺乏相关的核算办法,急需立法予以规范。  公司取得自有股份是指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价格购回本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4外的股份,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资本营运方式。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弊端,如对其不加必要控制很可能会妨碍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并有损于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旧《公司法》第149条对于公司股份回购条件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

4、步发展,取得自有股份越来越成为公司改善经营环境、抵御经营风险的有力武器。  首先,公司取得自有股份,可以有效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和结构,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以充分有效的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其次,公司取得自有股份,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司取得自有股份,可以使股东收回一部分投资,从而增加股份的流动性,提高其变现能力,以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再次,公司取得自有股份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高效、有序运作。取得自有股份是公司实现反收购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规武器,可以抑制股票市场上的过度投机行为,

5、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运行。  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新《公司法》在这点上有了较大的突破,第143条规定允许股份公司在四种情形下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是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它公司合并”;三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对于后三种情形涉及到所回购回来的股票及库藏股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仍是会计制度中的空白点,急需立法予以规范。  三、新《公司法》取消了企业必须提取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6、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但与之配套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定公益金的提取与核算尚未修改,必须尽快修订完善。4  法定公益金作为保障职工利益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都是要求必须提取的。旧《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法定公益金。此规定侵犯了投资者的权利,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今天,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新《

7、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它取消了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法定公益金和其具体用途的规定。这不但会直接影响利润分配时的会计处理,也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既然新《公司法》不再硬性要求公司提取公益金,那《企业会计制度》也应该将公益金的核算取消。  四、新《公司法》从立法角度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更多的市场主体走向规范化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是政府鼓励自由竞争的一大举

8、措。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监控等又是会计制度的一个空白点,急需规范。  新《公司法》从实际出发,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并赋予其有限责任,目的在于扩大有限责任的适应范围,有利于鼓励自由竞争,加大就业机会,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由于一人公司缺少内部制衡,比较容易出现问题。因此,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出了特别规定:提高一人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并且需要一次性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