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数知识点汇总(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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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奥数知识点汇总(初一)第一章整数一、整数的几种表示方法:选择适当的方法表示一个整数,是解决整数问题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解决整数问题的前提。1、整数的多项式表示法:任何一个十进制的正整数N都可表示为:,这里、、……、、各取于0——9这十个数字中的任何一个。如果N是一个n+1位正整数,则≠0。为了方便,也可将N简记作。这种表示法称为整数的多项式表示法。整数最左边的一位数字叫做整数N的首位数字,最右边的一位数字叫做整数N的末位数字。2、整数的质因数连乘积表示法:(1)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大于1的整数都能分解成质因数的乘积的形式,并且如果

2、把质因数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在一起(相同因数的积写成幂的形式),那么这种分解方法是唯一的。这就是说,任何一个整数N(N>1),都能唯一地表示成下面的形式:其中,,……为自然数,为质数,并且<<……<。这种表示法称为整数的质因数连乘积表示法,又称为整数N的标准分解式。(2)约数个数定理——一个整数N(N>1),如果它的标准分解式为,那么它的约数个数为(1+)(1+)……(1+)。另外,如果一个正整数N的约数个数是奇数,那么这个正整数N是完全平方数。3、整数的带余式表示法:如果整数a除以正整数m所得的商是q,余数是r,那么a=mq+r,

3、其中q、r都为整数,并且0≤r≤m-1。这种表示法称为整数的带余式表示法。如果整数a、b分别除以正整数m所得得余数都是r,即a=mp+r,b=mq+r(p、q为整数),那么称a,b对于模m同余,记作a≡b(modm)。容易推知对于模m而言,与a同余的一切整数可以表示为mt+r(t为整数),这里r=0,1,……,m-1。把所有这样的整数作为一类,称为以m为模的一个同余类。一般地,对于模m而言,应当有m个同余类存在,可分别表示为:mt,mt+1,mt+2,……,mt+(m-1)(t为整数)。11任何一个整数必定属于并且也仅属于其中一个同

4、余类。这样一切整数就可以按照模m进行同余分类,把无数个整数分成有限个同余类,为我们解决问题带来方便。特别地,按模2分类,就得奇数与偶数两类;例如按模3分类,就有三个同余类:3t,3t+1,3t+2(t为整数)。有时将3t+2写成3t-1。二、数的整除特性:任意两个整数相加、减、乘的结果都是整数,但两个整数相除,它们的商就不一定是整数了,也就是说,整数对加、减、乘的运算是封闭的,而对于除法并不是封闭的。这样就出现了整除与余数的两个概念。1、整除的定义:对于整数a、b(b≠0),如果a除以b得到的商是一个整数q,即a÷b=q或a=bq,

5、则称a能被b整除,或称b能整除a,记作,此时a叫做b的倍数,b是a的因数;如果b不能整除a,记作ba2、数的整除的若干性质:根据整除的定义,有如下性质:(1)如果,,m,n为整数,那么.(2)如果,,那么。(3)如果,且a、b互质,那么。(4)如果,,且a,c互质,那么。(5)n个连续整数的连乘积,一定能被1×2×3……×n整除。3、数的整除特征:(1)能被2(或5)整除的数的特征:个位数字能被2(或5)整除。(2)能被4(或25)整除的数的特征:末两位数能被4(或25)整除。(3)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的特征:末三位数能被8(

6、或125)整除。(4)能被3(或9)整除的数的特征:各位数字之后能被3(或9)整除。(5)能被11整除的数的特征:奇数位上数字之和与偶数位上数字之和的差能被11整除。(6)能被7、11、13整除的数的特征:奇位千进位数段之和与偶位千进位数段之和的差能被7、11、13整除。例如,判别34425391能否被7、11、13整除,先从后往前分节,得34,425,391。奇位千进位数段之和为34+391=425,偶位前进位数段之和为425,两者之差为425-425=0。因为0能被7、11、13整除,所以34425391能被7、11、13整除。

7、上述性质与特征是解决整除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解决整除问题常用的方法有:利用数的整除特征,凑连续整数乘积法,整数的多项式表示法,按同余分类整数表示法、考虑余数法、奇偶性分析法等等。4、质数与合数:11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a,如果只有1和a这两个约数,那么a叫做质数,也叫做素数;如果除了1和a这两个约数外,还有其他正约数,那么a叫做合数。这样,自然数按约数的个数可分为0、1、质数和合数四类。在关于质数与合数的问题中,除了广泛运用它们的定义外,还要运用如下关于质数与合数的性质:(1)质数有无穷多个,最小的质数是2,不存在最大的质数。(2)除

8、2以外的全体偶数是合数,除2以外的全体质数是奇数。(3)任何大于1的自然数都可以分解成质因数的乘积,即N=(N为大于1的自然数,为质数,为正整数)。如果不考虑这些质因数的顺序,这种分解方法是唯一的。质数与合数问题是数论中的另一个基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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