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日常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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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政策与账务处理  自产货物的范围: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品;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一)免税  含义: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账务处理:  1.销售时  (1)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根据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合人民币后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2、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来料加工贸易出口)  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2)委托代理出口: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等    销售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二)抵税  含义: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

3、货物的应纳税额。  1.抵税体现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中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如果为负数,则为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外销货物应予退还的进项

4、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对账务处理的影响:外销货物所用购进材料的账务处理与内销货物所用材料的账务处理一样,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货物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税收政策: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货物的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之间存在差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

5、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标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以到岸价格成交,则应按运保佣的金额与征退税率之差冲减“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用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题】某货物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

6、1%。以到岸价格成交,成交价为10000元,其中运保佣为1000元。(即离岸价格为9000元)  账务处理过程:『正确答案』  借:应收外汇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0  冲减运保佣:(与内销不同)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应交税费——应

7、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有关。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账务处理:  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用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的销售额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

8、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贸易海关核销后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加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a.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b.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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