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代理业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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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海运代理业务代理的概述船舶代理海上货物运输代理第一节代理的概述一、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制度。例:甲委托乙,向丙公司购买一幅画,与丁董事进行磋商。经过磋商,乙致函丁表示愿意以100万元购买该画,丁外出时,才知道此事,当即告知其秘书通知乙出售该画。问:此例中,乙、丁、秘书在法律上是何种地位?他们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甲丙公司丁董事长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乙秘书代理事务实际是甲与丙公司进行买卖,由代理人乙与秘书代理进行,后果由甲与丙公司承担。下列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

2、1、法律规定要求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主要有结婚、离婚、收养、遗嘱等。2、行为的性质不能适用代理的行为。继承的承认与抛弃等。3、侵权行为或内容违法的行为不适用代理。明星演唱会不能“偷梁换柱”二、特征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分析甲丙公司委托买空调买了电风扇乙认为电风扇更好,故自作主张。乙的行为就未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应由乙承担后果。三、代理的种类和代理权的行使(一)代理的种类(代理权产生的原因)1

3、、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如公司的业务代理、保险代理等。2、法定代理: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设立的。3、指定代理:根据法律授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如《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二)代理人的义务与代理权代理人的义务1、代理人勤勉工作并为本人利益计算的义务。2、代理人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3、代理人的报告义

4、务。4、代理人的保密义务。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所具有的,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的一种身份地位或资格。1、代理权的发生(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2)基于有权机关的指定;(3)本人授权行为;(4)依“外表授权”(即表见授权)。2、代理权的行使不得越权;亲自代理;勤勉和谨慎代理;维护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禁止滥用代理权。(三)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甲合同法律关系丁水果店(被代理人)(第三人)本代理委托买苹果乙(代理人)复代理乙没空找丙代买丙复代理适用的条件:1、

5、委托代理人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2、需要转托他人;3、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紧急情况下除外案例刘某在村的承包鱼塘捕有一批2000斤的鱼,因同村的王某有拖拉机上县城,故委托王某帮他代卖,双方约定10元一斤,卖后王某按2元一斤提成。王某在半路出了车祸没办法再上县城,又无法联系刘某,当时正值中午,再不卖鱼就会坏掉,正好此时见其朋友杨某开车经过,遂委托杨某帮他代卖,双方约定杨某可按1元一斤提成,等杨某到市场已是下午,鱼只能5元一斤卖掉。王某和杨某按约定拿走提成,刘某不同意认为王某未经其同意另外委托他人,其行为应由王某负责。问:此案应如何处

6、理?答案刘某(被代理人)本代理王某(代理人)市场卖鱼再代理杨某(再代理人)问题在于杨某卖鱼的行为是否有效。答案王某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刘某委托再代理人的行为是有效的。理由是王某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实行的再委托。再代理的前提条件是代理人选任再代理人时应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但在自己不能履行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时,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免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被代理人的事先同意一样是有效的。四、无权代理与代理权滥用(一)无权代理的概念1、定义:无代理权的人以他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比如,果品公司的业务员张庆到土产公司购买干果(书面明确授权),

7、而张庆又自作主张购买了鲜果,则属于无权代理,2、无权代理的发生原因自始不存在代理权,却以代理人的身份,对相对人为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身份对相对人为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范围。3、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行为发生后,其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2)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如甲本没有委托乙帮他买苹果,但乙以甲的名义到丙店买了5斤苹果,丙找甲要钱时,甲同意了,这就叫本人追认。(二)滥用代理权,其表现形式为: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交易)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进行交易)3.串通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8、4、违法代理。滥用代理权是无效代理,给被代理人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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