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

ID:39273904

大小:3.39 MB

页数:59页

时间:2019-06-29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_第1页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_第2页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_第3页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_第4页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_第5页
资源描述:

《月12日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遗嘱的法律特征遗嘱的有效、无效及生效遗嘱的形式及要求遗嘱的变更及撤销1l一、遗嘱和遗嘱继承的概念l(一)遗嘱的概念l公民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l是狭义的遗嘱概念,定位于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指向消极与积极两个方面。l(二)遗嘱继承的概念l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2l二、遗嘱的法律特征l(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l只要求遗嘱人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作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有效成立。l1、立遗嘱不以其他当事人知晓为条件,无须送达特定

2、相对人l2、遗嘱人依法作出遗嘱即完成该法律行为的全部内容,生效前无须征得任何人同意l3、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变更或撤销遗嘱l4、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态度并不影响遗嘱的成立和效力3l(二)遗嘱是死因法律行为l1、遗嘱的成立与生效在时间上相分离l2、死亡作为遗嘱的生效条件是法定的期限,而不是遗嘱人指定的期限,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l3、判断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否有效,一般应当在遗嘱人死亡时进行l4、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继承权才能成为既得权4l(三)遗嘱时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l1、代书遗嘱只能是遗嘱人意思

3、的客观记载,不能反映代书人的意思l2、遗嘱人不得对他人的财产设立遗嘱,也不能授权他人为自己订立遗嘱l3、无行为能力人不存在遗嘱,任何一种代理人都没有代理遗嘱的权利5l(四)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6l三、遗嘱的有效与无效l(一)遗嘱的有效要件l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遗嘱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l2、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l3、遗嘱的内容合法l4、形式符合法律规定7l(二)遗嘱的无效l1、遗嘱人无遗嘱能力l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l3、伪造和篡改的遗嘱l4、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留有必要的份额l5、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

4、产8l四、遗嘱的形式l(一)公证遗嘱l特点:形式最严格,是证明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最有力和最可靠的证据l要求: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公证员必要时应回避;遗嘱人亲自书写或口授遗嘱;遗嘱应经审查9l(二)自书遗嘱l特点:简便易行,保密性强,应用广泛l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注明日期10l在新世纪之初,香港发生了一起令人关注的事件: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其公公王廷歆之间,发生了一起究竟谁是龚如心的丈夫王德辉遗产继承人的诉讼。因为遗产额度高达400亿港元,而被媒体热称为“世纪遗产争夺案”。令贾玉文没有想到的是

5、,2000年8月,在沈阳居住的他,接到了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信函,邀请他和徐立根教授、詹楚材教授共同承担龚如心一案的遗嘱的签名鉴定。所谓遗嘱签名鉴定,就是龚的丈夫死亡前写下的最后一份遗嘱签名的真伪。11l王德辉在1990年被人绑架,此前他曾两次遭到绑架,但都平安回来了,这次却杳无音信。根据当地法律,有人如果失踪满7年,而没有证据表明其活着,法院便可宣告其死亡。据此,王的父亲在1997年登报寻子,随后法院宣布王德辉死亡,接下来的便是遗产问题。王的父亲拿出王德辉1968年立的一份遗嘱:全部遗产归其父亲所有;而其妻龚如心又拿

6、出王德辉在1990年被绑架前的遗嘱:遗产归龚如心所有。围绕后一份遗嘱中王德辉签名的真伪,展开了诉讼。(12l龚如心的律师团为贾教授等人提供了18个王德辉的中文签名,这些中文签名是从50年代到1985年间的,是争议双方都没有争议的王德辉的真迹。l“在我们的鉴定中,主要从王德辉的汉字签名的形体、结构、笔顺、运笔中着手,进行比对。尽管书写不是机械重复,同一个人的每一个签名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变化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一个人写字是经过训练而形成的,成型之后便形成一种习惯,从而形成一种独一无二的笔迹,这便是我的鉴定的基础。”采访中,贾玉文教授

7、向记者介绍了他的“文检”理论基础。13l“而我所要比对的王德辉笔迹是一个用扁尖书法笔签的名字,有点隶书艺术风格,与那18个签名里的多数在书写工具和书写速度上有所不同。我在比对之后,发现这个有争议的王德辉签名与那18个签名风格相近,‘王’字呈倒梯形,‘王’字下部末笔往上翘一下,‘辉’字‘德’字的结构、运笔和这18个签名的笔顺是一致的,这就是我鉴定签名为真迹的依据。”14ll在一审中,聆讯时间长达172天,创香港法院审理期限的记录,其间仅签名真伪的辩论即有73天之多。“在法庭上,我被本方律师盘问了17天,对方律师问了18天,最后又被

8、本方律师问了2天,总共37天。律师问得很细致,法官听得很认真,有时一个芝麻大事儿,他能问你一整天,有时又冒出不相干的一句话,以试探你是否心虚。”贾教授这样告诉记者的。15l2005年7月,香港终审法院开庭。法官团由两名常任法官及三名非常任法官组成。最后,5名法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