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ID:39552791

大小:2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06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_第1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_第2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_第3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_第4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_第5页
资源描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第一条为保证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第二条 申请卫生注册或者卫生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体系文件。第三条本要求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及体系文件的基本依据。第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2、四)环境卫生的要求;(五)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六)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七)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八)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九)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十)检验的要求;(十一)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第五条列入《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第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并贯彻执行。第一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能够保证其产品卫生质量的组织机构,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3、。第二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当定期消毒;(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第三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出口

4、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三)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无毒、耐腐蚀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洁;(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第四条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

5、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二)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三)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下斜约45度角(四)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五)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度显示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保持良好通风;(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七)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洁

6、消毒、烘干手的设备或者用品,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九)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视需要设立与更衣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第一条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第二条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一)生产用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7、的污染;(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第一条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二)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