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学堂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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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潘晓婷等4人共同出资,设立亡耍南宁市尚学堂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制订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亡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住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4-8号凯丰大厦B座B1604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餐饮、酒店管理。经营方式:批发、零售、咨询、管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整)。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2、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100~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公司股东4个,其中自然人4个。分别为:1、潘晓婷,女,1974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南宁市广园路20号桂豪花园1-1-301。身份证号码:452330197409202743;2、苏剑,女,1975年12月26日出生,壮族,住所地:南宁市东葛路29-1号

3、荣和中央公园7栋10-D号房。身份证号码:450121197512260387;3、黄健,男,1976年1月1日出生,壮族,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二田村新杏坡20队18号。身份证号码:45012119760101273X;4、李强,男,1960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玉林市郁州路56号。身份证号码:452501196503080214;第六条公司总资本伍拾万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l、潘晓婷出资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

4、资比例占26%2、苏剑出资额: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125000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资额出资比例占25%。3、黄健出资额: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125000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资额出资比例占25%。4、李强出资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资额出资比例占24%5、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在本出资协议书签订后—30L天内,将货币出资额的100%资金存入公司临时设立的帐户内。6.各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承担因不按时出

5、资造成的损失。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九)其他权利。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

6、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全票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

7、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长会(或执行董事长)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

8、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或由所有股东商议并推举召集和主持人,并进行主持工作。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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