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

ID:39819559

大小:279.31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07-12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_第1页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_第2页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_第3页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_第4页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_第5页
资源描述:

《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港口物流企业纳税讲解目录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明细税收优惠政策保税物流中心税收管理南沙保税物流港口物流企业概述物流概述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需要,将运输、储运、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主要解决生产与消费的地点和时间差异港口物流企业概述具体工能有包装功能、搬运功能、装卸功能、运输功能、储存功能、流通加工功能、配送功能、信息功能等物流企业是指独立于生产领域之外,专门从事各种物流经营活动的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港口物流企业-税种明细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物流企业提供搬运、装卸、运输劳务

2、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物流企业提供储存、保管、信息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物流企业提供包装、流通加工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介绍-营业税物流企业提供配送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混合销售收入在提供营业税劳务的同时提供包装、加工等增值劳务的,应当征收营业税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提供交通运输业劳务时,同时提供服务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收入,并分别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和服务业营业税(细8)物流企业兼营业税劳务和增值税劳务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介绍-营业

3、税关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穗地税函[2010]109号)交通运输业务。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条例第五条)仓储业务。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国税发[2005]208号)关于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管理问题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介绍-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2号)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

4、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同时应凭其取得的开具给本纳税人的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凭证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介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穗价[

5、2010]95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港口物流企业应纳税种介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营业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1月1日前新

6、建或新购置房产,已申请备案登记享受三年减免城市房地产税优惠的,如尚未到期,可在2009年1月1日后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穗地税函[2009]480号)企业困难减免房产税(粤地税发[2009]19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粤地税函[2004]432号文)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粤地税发[2009]19号)企业困难减免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7、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94]财税字第1号 )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办法(国发[2007]39号 )保税物流中心税收管理保税物流中心概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对多家物流企业实施保税仓储管理的封闭的海关监管区现有的保税物流中心苏州工业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