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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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的择业观念科学的创业观念崇高的职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家庭美德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内容提要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现代社会中,职业具有个体和社会双重意义,每个人都因为承担了某种社会职业角色而成为社会生产大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同时也为自己的人生打上某个职业特有的烙印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就是为了调节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而制定和形成的行为规范,具有个体约束和社会保

2、障双重作用职业特征从社会的角度看,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因此必然具有两个特征:业务的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从个体的角度,职业可理解为个人在社会种所从事的相对稳定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专门工作。职业要形成特殊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道德——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职业法律——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一)爱岗敬业职业的个人和社会双重属性决定了,它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舞

3、台。基本要求:爱岗:干一行爱一行;敬业:爱一行钻一行;目标: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二)诚实守信既是个人生活中道德的底线,也是从业者职业活动的道德底线和通行证,基本要求:诚实劳动:任何非劳动所得都是非正常的;合法经营:良好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的需要;信守承诺: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第一要义;讲求信誉:延续个人信用体系的第一要义。(三)办事公道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一点在从业者和服务对象都是一样的,基本要求:公平公正:富贵不可重、贫贱不可轻,若不这样,连你“重”的人会也看不起你;不谋私利、不循私情:职业不是为特殊的利益集团和个人创造谋取私利的机会,只有这样别

4、人才会信任你;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待人处事公心大于私欲,只有这样责任和权利才会变成你的光荣而不是口实。办事公道的准则办事公道的涵义:我们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平合理、不偏不倚,不论以谁都是按照一个标准办事。办事公道的准则:公私分明公平公正光明磊落(四)服务群众职业活动使为人民服务获得了具体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职业活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基本要求:职业活动目的:基于群众需要,脱离甚至背离群众需要的职业活动是无价值甚至负价值的;职业活动评价标准:职业活动的评价标准掌握在人民手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尊重所有的内部和外部服务对象;终极目的:人人

5、都是服务者、人人都服务对象的和谐景象。(五)奉献社会通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贡献所学、所知、所能,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能有所长:人一生要不断积累和总结所长,这是职业得以发展的基本表现形式,也是从事社会主义职业工作的必然要求;能用所长:个人积累的职业经验和职业资历必须用于也应该乐于用于祖国建设事业,否则自我实现不可能达到,社会评价决定个人价值;奉献精神:个人的职业价值=(个人所长*适用度)奉献精神。1.了解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对大学生求职、就业有帮助;2.提高大学生的公民素养;3.规范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一)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6、意义:主要职业法律从适用对象上看: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劳动法》;具有一定普适性的——《公务员法》;具有特定适用性的——《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等从法律层次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内容上看: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职业行为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程序的规定等。〈劳动法〉1994年7月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章107条。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

7、法律。适用范围: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外的所有劳动者〈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18章107条。是我国第一部属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适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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