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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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营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高交通效率,保障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库),包括政府和社会投资单独建设的停车场(库)、大型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泊位。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住宅小区停车场、客货运输停车场

2、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行统一规划、合理配置、规范管理、方便使用的原则,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第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市、区事权划分的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交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地税、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9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

3、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七条 单独建设、配套建设及临时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专项规划。第八条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或者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公共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应当兼顾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需要。第九条 对纳入专项规划确需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无人承建的,由政府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建设。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文化、体育、科普场(馆)等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应当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与

4、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有关部门对该工程不予验收。9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公共停车场设计方案及其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第十二条 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应技术规范。单位和个人可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厂房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临时公共停车场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第十三条 对停车泊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后组织

5、施划。经批准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其正常使用。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设置公共停车场、施划停车泊位。第十五条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二)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及防火通道;(三)设有燃气管道、光缆线路等地下管线的路段;(四)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内的路段;(五)道路交叉口70米范围内,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30米范围内的区域; 9(六)可能损坏城市绿地或树木的路段;(七)法规

6、政策规定不得设置公共停车场的区域、路段。第十六条 经批准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原则上免费停放。对道路拥挤又确需临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实行收费限时停放管理。第十七条 城区内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确需经营性收费管理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停车场及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第十九条 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应当对军用车辆、救灾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服务费。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

7、共停车场和公示收费限时管理的停车路段,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招标、拍卖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财政。第二十一条 开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价格登记手续。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有效的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者拍卖9成交确认书,划拨土地的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三)停车场设施清单、停车场平面图、《停车场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道路停车场除外);(四)停车泊位数量;(五)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六)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8、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营的,应当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第二十三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确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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