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

ID:39980981

大小:24.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_第1页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_第2页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_第3页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_第4页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镇雄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镇雄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租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具有镇雄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县的低收入、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租售包括廉租住房配租和廉租房出售。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出售廉租住房,是指在保障对象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时,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给保障对象。第三条实物配租和购买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为《镇雄县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已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第四条廉租住房租金和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标准由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国资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6-第五条廉租住房的租赁和购买,其申请、审核、公示及轮候制度适用《镇雄县廉租住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二章货币配租第六条货币配租的条件:(一)城区非农业户口,户籍年限一年以上;(二)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在民政部门界定的城市低保线以下;(三)无房;(四)已纳入廉租房保障对象。第七条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维修费是指维持廉租住房在预定使用期限内正常

3、使用所必须的修理、养护等费用。管理费是指实施廉租住房管理所需的人员、办公等正常开支费用。第八条廉租住房的租赁应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队轮候。同期申请的,应优先解决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以及人均住房面积较少的家庭。-6-第三章实物配租第九条享受实物配租的条件:(一)城区非农业户口,户籍年限一年以上;(二)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在民政部门界定的城市低保线以下;(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四)已纳入廉租房保障对象。第十条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申请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房屋的位置、朝向

4、、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四)租赁期限;(五)房屋维修责任;(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6-(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等;(八)其他约定。第十一条实物配租对象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向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期缴纳租金。第十二条廉租房承租人禁止将转借、转租廉租住房或者改变用途,用廉租房从事经营活动。第十三条违反下列行为,按

5、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连续6个月空房的;(二)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三)申请人在申请廉租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四)违反第十二规定的。第十四条已享受实物配租家庭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将无条件收回该房屋,并依法追缴租金及滞纳金。第十五条孤、老、病、残家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租金减免。第三章廉租住房出售第十六条-6-申请购买廉租房的家庭必须由民政部门出具经济收入变化证明。第十七条廉租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标准由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房产、建设、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原则上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的

6、价格出售。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年廉租住房供应量确定廉租住房出售比例。第十九条廉租住房的出售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税费政策进行减免。第二十条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必须一次性交清购房款,产权按照国家30%、保障对象70%的比例共有。第二十一条购买的廉租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以后,购房人必须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金后,方可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骗购、骗租租售并举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直接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

7、申请保障性住房。第二十三条-6-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廉租住房租金和出售收入实行专帐专户管理。第二十五条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县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