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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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履行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职责,管好校内各开户单位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心”是对校内各开户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并进行资金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办理校内各开户单位之间及其对外的各种结算业务。第三条“中心”的结算任务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结算种类及程序,按照开户银行的要求,为各开户单位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各种现金及

2、转账结算业务,保证校内单位之间及其与校外单位的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第四条“中心”和开户单位办理结算,必须遵守下列结算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资金结算中心不垫款。第五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结算的依据,各开户单位必须使用“中心”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并正确填写有关内容。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楚、印鉴齐全,单位和银行应写明全称,异地结算应冠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字样。第六条“中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查结算凭证和有关单据。如收付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心”开

3、户的所有单位。第二章账户的开立和管理第八条校内各独立核算单位,必须在“中心”申请开立基本结算户,将所有资金存入该账户。原则上,各单位在“中心”只开一个结算账户,个别单位确因资金性质不同,可在“中心”申请开立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第九条申请在“中心”开户的单位,应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及盖有单位预留印鉴印模的卡片,送“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并存档。第十条开户单位销户或合并账户,须与“中心”核对存款余额无误后,再办理有关手续。销户时必须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第十一条“中心”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资金结算,为各开户单位的存款保密,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

4、另规定的事项以外,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扣款,不得擅自停止开户单位的正常开支。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在“中心”领取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被盗、遗失的是“中心”内部的票据,应及时到“中心”办理挂失,挂失前款项已经支付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签发单位负责。如被盗、遗失的是商业银行票据,资金结算中心不予受理挂失。第十三条开户单位必须在本单位账户余额内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资金结算中心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第十四条“中心”对开户单位存入的资金,一律按商业银行同期利率计息,每季度计算一次,每季

5、末20日为结息日,结息时开出《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特种转账通知单》,单位据此入账。如计息有误,应及时到“中心”查询、更正。第十五条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由资金结算中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并根据各开户单位具体情况核定。各开户单位支取现金,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开户单位领用统一结算票据时,必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空白凭证领用单》一式二联,加盖预留资金结算中心印鉴后办理,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价格收取工本费及手续费。第三章结算种类第十七条支票一、支票是开户单位对同城(校内外)单位办理结算所使用的信用凭证。二、支票根据内容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根据

6、用途分商业银行支票和校内支票二种。三、校内现金支票签发金额起点为1000元.付款期为十天(签发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四、签发转帐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支票不能涂改。五、开户单位提取现金。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现金支票》,正联送资金结算中心领取现金,存根由开户单位据以入账。六、开户单位提取10000元以上现金,应提前一天预约。七、开户单位对校外单位的转账支付,直接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统一印制的转帐支票。八、校内开户单位之间的转账往来、由付款单位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转帐支票》(一式四联),送资金结算中心确认后,单位以存根联作付出依据,其他联留资

7、金结算中心和对方单位。九、开户单位收到校内外单位签发的商业银行支票,其收款单位名称必须冠以“西北师范大学”字样,否则无效,并按退票处理。十、开户单位收到校外转账支票,要认真审查,鉴别真伪,如支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痕迹等。审查无误后送交“中心”及时办理进账。进账时必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资金结算中心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原支票同时送交资金结算中心进账,经审查盖章后,第一联“中心”专夹保管,待退票时间过后,作收款人收款凭证,第二联“中心”盖章后,退回收款单位作为收款通知。十一、校外支票经商业银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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