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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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政发〔2012〕5号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密云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已经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7密云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政发〔2007〕14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7〕692号)

2、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试行)〉的通知》(京国土市〔2007〕865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密云县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县国土分局、县规划分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制定有关工业用地收购、储备、开发、供应制度和政策,制定工业用地开发资金筹措办法,协调解决工业用地开发、出让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审批工业用地的开发,审定开发成本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分局

3、,负责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日常工作。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和入市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工业用地储备和入市交易联席会议参与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为县7国土分局。主要职责:具体研究有关工业用地收购、储备、开发、供应制度和政策,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工业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工业用地出让方案,提供工业用地信息,审核具体工业用地项目涉及的开发、出让事项,协调解决出现的具体问题,审核开发成本、出让底价等。第二条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和条件(一)本行政区域内依据城市用地分类和土地分类确定的所有政府有偿供应的工业用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含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科研等重点发展项目的用地供应按照

4、国家和本市现行办法办理。(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和本地区产业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三)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涉及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地上物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应先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完成拆迁等前期开发工作,达到场清地平并具备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第三条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一)密云县经济开发区A区内工业用地前期开发由县政府委托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密云县经济开发区B区(云西地区)内工业用地前期开发委托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云西经济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区域的前期开

5、发经县政府委托,可由县土地储备机构或县政府成立的专业从事前期开发的国有企业或招标确定的企业组织实施。开发管理费或利润参照《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京国土市〔2005〕540号)执行。7(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开发工业用地具体情况,提出开发主体建议报县政府。县政府下达批复确定前期开发主体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前期开发主体签订前期开发委托协议,明确约定开发时限、开发成本控制、达到标准等。(三)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涉及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地上物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由前期开发主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组织实施。(四)工业用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开发主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发成本

6、审计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审定结果上报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五)前期开发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及有关税费,收购、收回和置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贷款利息,招标拍卖和挂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开发管理费或利润,土地开发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费用,不可预见费以及经县财政和国土分局核准的其他支出。(六)工业用地前期开发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期开发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前期开发实施主体向县国土分局提出入市申请,进行入市交易。(七)土地出让底价评审:1、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

7、据评估期日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对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2、县地价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估结果进行初审。73、县国土分局局长办公会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4、县地价评审领导小组对经审核后的地价进行审定。县国土分局、县发展改革委将县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底价各自呈报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四条工业用地供应信息的公布(一)对已完成前期开发的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信息库。领导小组根据储备信息、用地需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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