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通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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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通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1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10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2日—5—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通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速度,提升高速公路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

2、若干规定》和《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境内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的管理和运行。第三条ETC业务仅针对载客汽车办理。第四条ETC车道实行专道专用,只适用于ETC车辆通行。非ETC车辆不得驶入ETC专用车道。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ETC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对ETC的发展给予支持和指导。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作为本市ETC具体执行和管理机构,负责检测、监督ETC运行,ETC车载单元(以下简称OBU)和ET

3、C专用卡的发行、安装和维护,管理ETC业务的资金清分、结算,建设和管理ETC客户服务系统,负责ETC车道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重庆车辆交通信息卡也可作为ETC专用卡使用,但不具备储值功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更换、伪造OBU和ETC专用卡。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市ETC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设ETC客户服务中心及网点,保障ETC客户服务系统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向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第八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

4、标准设置ETC指示牌和路面标识,保障ETC车辆良好通行秩序。第九条—5—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ETC数据采集、统计以及票据和报表管理制度,定期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管理统计信息。第十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用户销售OBU和ETC专用卡。第十一条用户申请办理ETC业务时,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用于支付通行费的银行账户应当有效、可用。第十二条OBU和ETC专用卡只能专车专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用于其他车辆。需要变更、注销OBU和ETC专用卡的用

5、户,应当到ETC服务网点办理。第十三条用户遗失OBU或ETC专用卡的,应及时到ETC服务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自受理之时起24小时后生效;挂失生效前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用户自行承担。自挂失手续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用户可到ETC服务网点补办新的OBU或ETC专用卡。第十四条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应当遵守本办法及高速公路通行管理相关规定。(一)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应当按照指示牌和路面标识提示,时速保持在20公里/小时以下,两车相距大于5米,减速通行。(二)因OBU故障、私自拆卸OBU等

6、原因造成用户不能正常使用ETC时,应当通行人工刷卡车道并按ETC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三)因ETC专用卡信息失效、挂失、注销或其他原因造成非现金支付功能不能使用时,应当通行人工刷卡车道并使用现金支付通行费。(四)因ETC车道设备故障引起的ETC车辆不能快速通行时,ETC车辆应当从人工刷卡车道刷卡通行。第十五条由于用户对OBU私自拆卸、更换车辆信息(含车型)以及违反车辆通行规范等行为,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引发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害的,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六条—5—用户对缴纳的通行费数额有异

7、议的,可以事后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但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收费道口。第十七条对余额不足或账户异常的ETC用户,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未接受到结算单位确认的账户正常信息前,用户需要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第十八条ETC用户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通行费票据和通行记录,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指定单位在ETC服务网点提供。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方式依法处理:(一)违反ETC车道相关交通标志,不按规定通行ETC车道的,或故意堵塞ETC车道,经劝解仍不离开

8、的,由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二)擅自发行用于本市高速公路ETC的密钥卡、OBU和ETC专用卡以偷逃通行费的,由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依据《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3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处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据《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追缴通行费。(三)擅自更改相关信息、持伪造证件办理ETC业务、故意混用或冒用ETC车辆偷逃通行费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据《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追缴,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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