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外国语学校职称评定办法

大同市外国语学校职称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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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市外国语学校职称评定办法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大同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及我校实际情况,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职称评定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师职称评聘的各项政策规定,着眼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

2、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二、评定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把师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对照各级职称评定条件,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2、发展性原则。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优先选择那些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骨干教师和模范、先进教师晋级。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注重事实,并对全过程实行民主监督。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组长:校长副组长:书记、其他校领导成员:教务处

3、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教学)、教研室主任、德育处主任、校办主任、专职教研员2人、高级教师代表7人。工会负责人负责监督,人事干事列席。备注:每年评审前,7名高级教师代表由领导组随机抽取产生。四、实施程序1、学校公布职称评定时间、要求、学校评分标准和上级下达指标情况。2、教师个人申报。申报教师按照省市职称评定文件,准备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申报教师(被考核人)按《职称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上交评分依据说明,由人事干事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查核实。3、复查排序,张榜公布。学校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考评后审核确定参评教师名单和个人

4、得分,并进行公示。4、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学校评审。①评委会组长召集评委会成员学习相关文件、了解每个参评教师师德、业绩等实际情况。②确定初选人数和范围,办法是按参评教师得分由高到底排列,人数为指标数+2。③评委会成员根据省、市职称评定相关文件、学校评审原则和参评人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对进入初评范围内的教师进行投票。若参评教师所得票数相同,则再次投票。4、由校办公示上报推荐参评教师名单。公示三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评委会申诉,由组长责成监督委员或评委进行解释和答复。无异议后,通知人事干事安排后续工作。5、由人事干事安排相关参评教师

5、填表,上报资料。五、积分办法为了给教师们搭建公平的平台,更全面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进行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评分。(一)师风师德(近5年)1、年度考核。近5年来,年度考核合格1分/年次,获得优秀的赋2分/年次。2、先进模范。任现职期内,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国家、省、市、校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模范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综合类奖项的,分别赋5、3、2分/年次。注: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

6、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赋分。(二)教育教学1、教学业绩(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标兵)。任现职期间,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2、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量每年1分;超量或不满量相应按比例加减。3、班主任工作。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每年1人。4、任职期内,担任教研组长、年级干事的每一年赋0.5分、担任年级组长2分/年、处室主任3分/年、校领导4分/年。(三)教科研1、论文、案例、课件、教案(学案)、三优评比(优秀论文、案例、课题研究)获奖及发表。任现职以来,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的每获奖一篇加0.5分,

7、该项满分3分,加满为止。2、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校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7分/年次。(四)其他1、任职年限。任现职年限符合条件起每年1分。2、学历条件。专科1分、本科2分、硕士、3分、博士4分。3、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群众公认的;或担任特殊工作岗位,工作踏实认真,深受领导、教师好评的。经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可酌情赋分奖励。六、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度职称评定:1、学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学校及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5.任职期间

8、每学年度病事假不得超过30天(住院且有医院证明的重大疾病和规定产假期除外),超过30天的,评审资格推迟一年。6、任期内有2次旷教取消当年度参评资格。7、不符合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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