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条例

铁路建设条例

ID:40198080

大小:3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7-25

铁路建设条例_第1页
铁路建设条例_第2页
铁路建设条例_第3页
铁路建设条例_第4页
铁路建设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铁路建设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铁路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铁路建设,规范铁路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铁路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建设及其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铁路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鼓励铁路建设。第四条铁路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铁路建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铁路建设技术水平。第六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制定铁路工程建设标准、造价标准和规范、规章,承担铁路

2、建设招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铁路建设的相关工作。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铁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内的铁路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九条铁路建设要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铁路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使用权。国家重点扶持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

3、用地,依法经批准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国家也可以依法采用国有土地授权经营等方式支持铁路建设。铁路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需要征收地上房屋及有关设施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相关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相关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包括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足额记入工程总概算。第十条与铁路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铁路建设,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铁路建设活动。对于已批准为铁路建设用地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或者擅自改作他用,不得新栽种多年生植物或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

4、附着物。第十一条铁路建设单位取得铁路建设用地后,应当及时动工建设。对于没有及时动工建设造成闲置的铁路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二章铁路建设投资和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国家应当加大对铁路路网性干线和具有国土开发、扶贫、国防等性质的铁路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可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扶持。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参与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的铁路。第十三条国家鼓励社会投资者以各种合法的投资方式,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措铁路建设资金,扩大债券发行、股票市场融资规

5、模。第十五条铁路建设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第十六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铁路运力资源配置,合理确定结算标准,兼顾各类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平竞争。第十七条铁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规定要求的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第十八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对使用政府投资的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初步设计文件报请审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补充定测资料组织编制、审核建设项目施工图。第十九条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二)有与铁路建设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铁路建设项目法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单位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第二十条重大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第二十一条使用政府投资的铁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模、标准等实施工程建设。因情况变化确需对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调整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三章铁路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第二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参与铁路

7、工程建设,落实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三条从事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第二十四条铁路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勘察工作。对于地质构造复杂、建设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高的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铁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