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投保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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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告知书尊敬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你们好!转眼又一个新学年开始了,感谢大家对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爱和支持。在新学年到来之际,请不要忘记为您的孩子及时投保,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新的学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保险服务。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计划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学生幼儿意外身故/残疾20000元30元1、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我们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进行赔付,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2、。2、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5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我们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赔付,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3、意外医疗部分,若被保险人在其它保单或社保项下存在相同保障,可先通过其它途径索赔,本公司可承担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6000元保险期限壹年信达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条款(摘要)第一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3、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应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条第(二)项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

4、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保险人依照该标准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附件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扣除。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身故及残疾保险责任均终止。第二条:责任免除因

5、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残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者;(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6、灼伤、污染或辐射;(十)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十一)被保险人猝死;(十二)医疗事故。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三)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五)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期间;(六)无有效操作证操作施工设备期间;(七)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八

7、)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或者癫痫发作期间。第八条其它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自身故之日起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信达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2)条款(摘要)第一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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