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知识点整理

商法知识点整理

ID:40559643

大小:44.5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8-04

商法知识点整理_第1页
商法知识点整理_第2页
商法知识点整理_第3页
资源描述:

《商法知识点整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名词解释:·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依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商事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原则:维护企业自由原则;提高交易效率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原则;维护交易公平原则。·商法的特征: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确认企业维持原则;交易迅捷,安全保障;组织法与行为法监管法相结合;公法性;国际性;。·变更登记:指商事登记机关对已成立之商主体,因其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变更已登记事项的法律行为。·注销登记

2、:指登记机关依法对被终止经营的商主体,收缴营业执照.公章.撤销其登记注册号,取消其商主体资格或经营权的法律行为。·一人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债权人会议:是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便于全体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以实现其破产程序参与权,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全体登记在册地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债权人意志和统一债权人行动的议事机构。·破产别除权:指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物权或者存在有其

3、他特别优先权的,于债权人宣告破产后,权利人享有就该特定财产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商号的法律特征:商号仅是一个名称,不是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不等于承担权利义务的行为人;商号是商主体用于代表自己的名称,依附于商主体,是商主体相互区分的外在标志;是商主体的商事名称,只有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才可以使用这一名称。·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盈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特征:营利性,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组织;社团性,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应为人的结合,其股东和股权具有多元性;法人性,公司必须依法设立,有独立财产,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特征: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公司资本的封闭性;公司组织的简便性;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类型相比较具有的特征: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东出资的股份性;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发起设立:(有限公司)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股份公司)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重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

5、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以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发起人的责任:在公司成立的场合,发起人有资本充实责任和损害赔偿责

6、任;在公司不成立的场合,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和对已收股款负返还的连带责任。·清算人的义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减免或迟延偿还债务的协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免除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法院、管理人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破产申请:是指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受理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

7、产的意思表示。债务人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此后至破产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让步方法了解债务的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破产宣告:是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别除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订立合并契约或通过其他形式依照法律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简答题:·公司章程的变更: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

8、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