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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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浙国资发〔2015〕4号2015-11-1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部署,推进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本级、直属企业本级及其全资、控股、其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信

2、息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重大信息,是指企业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第四条  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真实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保障社会公众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五条  省属企业本级、省国资委直属企业本级,是实施重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整个集团重大信息公开工作。第二章  公开内容第六条  年度公开信息(一)财务预算信息。1.企业基本情况;2.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包括预算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3

3、.上一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二)年度报告。1.企业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投资收益、重大营业外收支、利润总额、已交税费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3.董事会报告摘要;4.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5.关联交易情况;6.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和年度薪酬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情况等;7.政府扶持政策的信息,包括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或拨款、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担保等;8.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三)“三重

4、一大”事项。1.有关重大决策;2.有关重大人事任免;3.有关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4.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四)社会责任履行。1.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2.人才引进、职工招聘、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3.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4.环境保护情况;5.企业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情况;6.对外大额捐赠、赞助情况。(五)国家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六)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中期公开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5、,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三)财务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四)财务会计报告摘要;(五)年度中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第八条  季度公开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三)财务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四)季度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第九条  除定期公开外,企业应当对临时发生的需公开的重大信息,

6、实行公开。第十条  除本办法明确必须公开的事项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或科研的特殊需要,依法向企业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企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三章  公开方式和时限第十一条  企业重大信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本企业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也可通过各类公众媒体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开。通过省国资委和本企业网站公开的,网页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通过厂务公开、职代会报告等方式,实行企业内部信息公开。第十三条  

7、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时限(一)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起始4个月内公开;除财务预算外的年度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中期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开;季度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开。(二)企业临时公开重大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  重大信息公开事务管理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制定重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包含以下内容:(一)企业应当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内容和程序;(

8、二)企业重大信息公开事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及其职责;(三)重大信息的编制、审核、上报流程;(四)重大信息的保密审查措施;(五)重大信息涉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六)未按规定公开重大信息的责任追究措施。第十五条  企业公开信息编制中涉及财务数据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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