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教育案例的认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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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对教育案例的认识(二)——什么是“成功案例”?上海市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马兰霞我们经常会使用“成功案例”这个词,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位学者对它进行过科学定义,但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认为:“成功案例”就是在实践中取得了教育成功的案例,我们要求班主任交流“成功案例”,就是希望班主任不要只谈问题,而要把自己教育成功的经验贡献出来。其实,科学理论中的概念有许多是从“日常用语”提升为“科学用语”的,既然“成功案例”使用的频率这么高,那么,有必要对它的内涵进行界定,以便形成共识,达到有效沟通。什么是“成功案

2、例”呢?顾名思义,既然“案例是包含有问题或疑难情景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就有对“疑难情景”或“问题”的应对和解决,解决的结果是成功的就是“成功案例”,这样理解正确吗?我的回答是:这样的理解是不够全面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个班级管理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比如:教室门上的玻璃被撞坏了,班主任到班上去追查,没有人承认,这就产生了“问题或疑难情景”,如果班主任通过某种方式和策略,终于查出肇事者,可不可以成为“成功案例”的素材呢?不一定!请看以下两例:例一:班上没有人承认撞坏玻璃,也没有人“揭

3、发”谁是肇事者。班主任心想,我就不信,看谁拗得过谁!于是放出话来:今日事今日毕,如果没有人承认,那么放学后全班同学留下,直到肇事者主动认错或有人“揭发”,然后才可放学回家。这时候,同学纷纷发出怨言,要求肇事者“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一招也很灵,肇事者迫于群体压力,终于站出来承认了错误。例二:还有一位班主任做的更绝,他让全班同学写条子互相揭发,班主任收上条子锁定“嫌疑人”,“嫌疑人”拒不承认,要求“当面对质”。但是揭发者害怕报复不愿“出庭作证”。面对强硬的“嫌疑人”调查陷于僵局。这时候,班主任决定“

4、以毒攻毒”,将嫌疑人带到无人处,实施体罚,并告诉他,“我打你没有人作证,你告我,我也不认帐,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嫌疑人感到“玩不过”班主任,只好乖乖认错。以上两个例子都成功地查出了“肇事者”。如果把这两个例子展开,写成教育案例,能算是“成功案例”吗?显然人们会发出严重的质疑!为什么呢?因为虽然这两位班主任都查出了撞坏玻璃的肇事者,但是,他们所用的方法是不值得效仿的。首先,这两位班主任处理问题的目的只是为了查出肇事者,他们混同了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区别。当然,无论是社会上还是学校里,撞坏了

5、公共场所的玻璃都属于破坏公物,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要按照规定照价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还要适当惩罚。但是,学校管理不是单纯的管理,它寓教育于管理之中,是具有教育意味的管理。学生破坏了公物当然要查,但是查出肇事者是为了对他以及全班同学进行教育。这两位班主任以查出肇事者为唯一目的,并且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手段,教育的意味丧失殆尽,他们的理念是不正确的。其次,为了查出肇事者,第一例中的班主任采用了“全班连坐”的方式,第二例中的班主任干脆用赤裸裸的体罚对待学生,他们都用了“威胁”的手段。这样处理

6、方法只能使肇事者畏惧,而不能使肇事者真正认识错误并对自己的错误悔恨和内疚。所以,他们的处理方法和教育策略也是不正确的,更谈不上遵循什么教育规律了。“成功案例”来源于实践中的“教育成功”。只是解决了事件中的问题,并不能算是而“教育成功”,“教育成功”还应该包括“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符合教育规律的方法和策略”。由此,“成功案例”应该包括以下三个要素:A、疑难问题得到了解决;B、是在正确理念指导下解决的,或者说,解决过程体现了正确的教育理念;C、所用的方法和策略符合教育规律。教育哲学告诉我们:教育实践

7、是一种有目的性的、包含有“价值追求”的人类活动,同时教育实践也是必须“遵循规律”的复杂的人类活动。所以考量一个教育活动是否成功,不能仅看是否解决了实践中的问题,还要看这项教育活动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追求,以及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所以,“教育成功”,至少应该从“目的性”、“价值性”和“规律性”三个维度加以考量。以上第一个要素体现教育的“目的性”,第二个要素体现教育的“价值性”,第三个要素体现了教育的“规律性”,正好符合这个要求。因此,我们给“成功案例”下的定义就是:成功案例是指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引下,

8、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和对策,解决事件中的疑难情景和问题的案例。同样的问题,优秀班主任是怎样的解决的呢?下面就是一则教育成功的案例:玻璃被撞坏以后有一次,一名同学撞坏了教室门上的玻璃。我立刻赶到教室,同学们面面相觑,无人承认。我让同学们不记名写条,拿到条后,我只说了几句话就走出了教室:“条子在我这,我今天不想看,希望这位同学主动找我。我在办公室,我会等到六点半。”为什么要等到六点半呢?因为当时是六点下班,高中学生一般自尊心都很强,不希望其他老师知道这件事,会等到其他老师下班后再来,我应该给他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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