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薪酬制度 一 薪酬管理的目标 为了稳定酒店员工队伍充并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加班工资、效益奖金四部分组成的动态的工资分配体系,促进酒店保持及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酒店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 酬薪制定的依据 a) 依据酒店发展需要,通过和酒店各部门进行充分磋谈,制定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岗位工资。 b) 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责任度、工作量大小、岗位可替代性、工作经验要求、业务技能水平、及学历等核定其工资。 c) 参考深圳、东莞
6、律按此公式计算加班工资:工资总额÷30天×实际加班天数﹦加班工资。 六 工资的核(套)定、计算及发放 a) 工资的核(套)定 酒店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的工资核定及套定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应规定确定,原则上员工入职按各部门起薪点套定工资,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应聘员工的实际情况,按各部门的起薪点有上浮一级的权利,上浮二级需报总经理审批。所有工资核定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酒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工资核定及套定由酒店总经理按根据该任职人员的经验、技能、职责范围、学历等综合任职条件按相应标准套定执行。酒店总经理薪酬由酒店管理公
7、司董事会议定执行。 b) 试用期工资: 所有级别的员工试用期间按各部门试用期的岗位工资核(套)定工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酒店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可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延长最长不超过3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时间以每月15号来界定,在每月15号之前(包括15号)员工完成试用期的,员工工资调整从当月初生效,15号以后完成试用的员工从下月初生效。员工完成试用期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套定试用期后工资。原则上完成试用期只能上浮一级工资。(各部门工资起薪点详见各部门工资方案) c) 晋级工资:员工晋级是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