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新员工培训》柜台操作风险案例培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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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分行会计部2013年9月培训内容共分五个章节:第一部分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案例第二部分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第三部分柜台兑换零钞进行诈骗案件第四部分窃取他人柜员号转移资金案例第五部分自助设备清机风险案例一、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案例案例一:2012年2月25日日终,某支行会计经理在日终复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时,发现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借记卡香卡实物比账面余额少一份。后经调阅监控发现,柜员在2012年2月22日为客户营销主题卡时,从凭证箱拿出一张主题卡递给客户展示,随意置于柜台,在为客户复印身份证离柜时,未将此借记卡入箱保管,以至于被客户在整理物品时顺手拿走。经会计经理调监控

2、核实,柜员从22日至24日并未核点凭证,其凭证交叉复核柜员只在凭证尾箱表上签名,其复点凭证工作流于形式。一、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案例案例二:某银行柜员李××为客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后,将剩余24份空白凭证存放在抽屉,由于存放重空的凭证的抽屉有缝隙,凭证掉入抽屉下方的纸篓内,营业终了柜员未进行账实核对,造成重空丢失。案例三:某银行柜员周××在办理完定期存款业务后,未及时将剩余空白凭证放入重空尾箱,在寻找物品时,不慎将空白定期储蓄存单带滑入纸篓,且被废纸覆盖,员工在打扫卫生时废纸篓倒入营业室外的垃圾桶。营业终了,柜员未清点重空和换人复核,未及时发现造成重空丢失。一、重要空白凭

3、证丢失案例风险提示:一、重空是银行印制的无面额、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是资金支付的重要载体,应视同现金管理,确保安全。二、柜台经办人员临时离岗,应将重要空白凭证入柜(箱)妥善保管。营业终了,经办人员应对保管的重要空白凭证与系统打印的“空白凭证结数表”核对相符并签章后,将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或保险柜保管。”三、营业日终会计师经理(主管),应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实行随时机换人复点,确保账实相符,并予以签章确认。二、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案例一:2006年3月至7月期间,我行原阳光支行行长“蒋慕飚”在支行无对外担保资格,更无“对外借款”资格的

4、情况下,怀着湖南省平安轻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能够按时还款的侥幸心理,未经任何审批程序,违规擅自以支行名义,为平安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或直接以支行名义对外借款供平安公司使用,共引发民事诉讼四起,涉案本金金额4650万元,给我行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蒋慕飚、平安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大海等人也已受到一定的经济和刑事处罚,此事发生至今已七年,七年来分行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到事件的处置工作中,但银行损失仍难以避免。二、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案例二:长沙某银行柜员陈××沉溺于炒股和赌彩,为解决资金问题,陈××利于银行工作人员身份长期对外揽储,将客户资金收入囊中

5、。为掩盖事实,陈××盗用本人重空尾箱内的空白储蓄存单,加盖银行储蓄公章后,利用办公软件打印并制作成定期存单交付客户。为消除客户怀疑,陈××利用现金柜台内其他柜员不收私章的习惯,分别不同频率的在储蓄存单上加盖加盖其他柜员私章。至东窗事发,共窃取客户资金达80多万元,因陈××本人无力偿还负刑事责任,该笔资金由银行和存单上记载的经办人,按照存单记载金额和应付利息各负一半的赔偿责任。二、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案例二:(一)2006年7月3日,蒋慕飚违规擅自以支行名义向自然人“李海波”出具了一份800万元的借条,借条上落款为:中信银行长沙分行阳光支行,并盖有一枚“中信银行长沙分

6、行阳光支行”的假印章以及有蒋慕颷的亲笔签名。2006年7月3日,李海波依借条上约定,将800万元转付至平安轻化公司帐户。因借款逾期未还,2006年12月,李海波向法院起诉我行阳光支行。2011年11月河南高院二审判决我行对借款800万元本息承担赔偿责任(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计算)。二、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案例二:(二)与“无锡双方公司”借款担保纠纷2006年7月13日,平安公司向无锡双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500万元,期限25天,蒋慕飚擅自向无锡双方公司出具“监管责任承诺函”,承诺对该笔资金的安全进行监管和担保。该“监管责任承诺函”有蒋慕飚签字,但所盖支行

7、公章同样系伪造。2007年1月,无锡双方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无锡市的“蒋国湘”等八名自然人,并由该八名个人在法院起诉。2009年7月27日,长沙中院二审判决我行对1500万元本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重要印章管理风险案例案例二:(三)与“杨虎龙”借款担保纠纷2006年3月15日平安公司向自然人“杨虎龙”借款人民币1900万元,期限10天,蒋慕飚擅自为该公司出具了有他签字并加盖支行内部使用的条形“业务专用章”的“担保函”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因借款逾期未还,杨虎龙于2006年11月向法院起诉平安公司及我行阳光支行,2012年6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我行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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