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

ID:42102667

大小:729.00 KB

页数:204页

时间:2019-09-0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_第1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_第2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_第3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_第4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朝晖财产犯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郭泽强财产是社会财富的表现形式,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刑法中,专门设立一章分则条款,对各种侵犯财产的犯罪予以惩治。第一节侵犯财产犯罪的分类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侵犯财产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此类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非法地改变所有权的属性,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其所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的所有权能。对“非法占有”的理解,不应仅仅限于将公私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也包括转归第三者(包括个人和集体)非法占有。至于非法占有的具体行为方式,则是多种多样,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侵占、聚众哄抢、侵占、

2、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其二是非法挪用公私财产的犯罪“非法挪用”是指行为人严重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把本单位资金或者某些特定款物挪归个人使用或改变其用途。“非法挪用”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只侵犯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权,而没有侵犯其处分权。就行为人主观方面来看,对财产的侵犯只是暂时的,日后准备归还的。这是它与“非法占有”侵犯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并不准备归还的重要区别。其三是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使公私财物全部或部分地失去价值或效用。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是否造成财产损害以及损害大小,是衡量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

3、因素,也是除抢劫罪外其他侵犯财产罪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第二节各罪分述一、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特征第一,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其结果不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而且往往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只限于动产,如果把不动产强行拆解分离而抢走的,也构成抢劫罪。第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当

4、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这一特征有以下两个要点:其一,行为人必须对他人实施了强制性行为。这是构成抢劫犯罪的基础性条件。强制行为包括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暴力”是指对被害人实施捆绑、禁闭、殴打、伤害甚至杀害等足以使被害人身体受到强制,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状态。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

5、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其他方法”,一般是指犯罪分子用醉酒、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或者丧失反抗能力。如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被害人的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必须是行为人的强制性行为造成的,二者

6、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没有施加强制性行为,而只是利用了被害人因其他原因处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处境的,不能以抢劫罪论处。如行为人利用他人熟睡或醉酒状态,将财物拿走的,则只能构成盗窃罪。其二,行为人必须当场抢走财物。这表明抢劫罪中的强制性行为与抢走财物的行为在发生的时间、场合上,具有统一性。如果行为人在取财的现场没有使用强制性行为,或者使用了强制性行为而并不当场取财,都不能以抢劫罪论处。至于抢劫犯罪发生在何时和何种场所,则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第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

7、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也应负刑事责任。第四,本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抢回自己被人骗去或其他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都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二)抢劫罪的认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案件的定性问题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是指犯罪分子在抢劫公私财物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引起的加重结果。在此情况下,即使未抢劫到财物,也应按抢劫罪的相关法定刑处罚。如果行为人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以故意杀人为手段将被害人杀死的,仍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如果在抢劫财物之后,为

8、了逃避侦查、审判等目的而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如果本无抢劫之意,基于其他动机故意伤害或杀死他人后,临时起意,顺手牵羊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实行并罚。2.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anli抢劫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和主观方面基本相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