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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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汉(前206年~公元220年)西汉(前206年~公元25)东汉(25~220)汉代参考书目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日)富谷至著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李振宏著两汉郡县官吏司法权研究胡仁智著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第一节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一、汉初的政治形势与思想倾向(一)黄老思想的核心——清静无为“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左下:黄帝像右上:老子像右下:西汉《老子》帛书黄帝与老子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

2、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高帝不怿而有惭色。——《史记·郦生陆贾列传》1、陆贾(二)儒学对秦暴政的反思秦以区区之地,千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馀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殽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过秦论》2、贾谊二、汉代中期以后独尊儒术(一)思想变化的原因1、汉初儒家对仁义道德思想的传播2、内部原因汉初诸侯国.ppt

3、3、外部原因汉代疆域.ppt4、汉武帝刘彻个人原因汉武帝 刘彻像(二)儒家正统思想的确立1、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思想思想上:统一百家,独尊儒术政治上:君主集中一切权力大一统.ppt法律上:大德小刑,德主刑辅2、对汉朝法制指导思想变化的认识第二节:汉代立法概况一、西汉初年的立法1、汉高祖刘邦约法三章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汉书·刑法志》汉高祖刘邦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

4、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2、萧何作《九章律》来源篇名内容法经原有六篇盗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贼囚网囚禁和审判罪犯为囚。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捕杂贼盗以外其它犯罪。狡禁、金禁、淫禁、嬉禁、城禁、徒禁具具其加减,量刑一般规则萧何新增三篇户户口管理厩畜、牧、驿管理兴劳役征发九章律篇名及内容3、叔孙通修订朝仪 作《傍章》十八篇作者名称篇数内容萧何九章律9基本刑法典叔孙通傍章18朝廷礼仪张汤越宫律27宫廷禁卫赵禹朝律6诸侯朝觐合称汉律6

5、0篇二、武帝时期汉律体系的形成—1、汉律六十篇汉简2、问题:汉律六十篇抑或更多?张家山汉简出土——承秦律:六篇之外田律、金布律。。。创新律:三篇之外爵律、均输律。。。左、中:居延汉简右:张家山汉简汉代法律简牍类型功能律先皇制定的稳定的基本法典令针对特定问题的诏令政事规制科针对特定犯罪的单行刑罚比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三、汉代主要法律形式1、律令科比——《汉书·杜周传》周为廷尉,其治大抵放张汤,而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

6、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杜周释律令2、法律章句含义:即儒生分章分句地像注释儒家经典一样,以儒家伦理注释律令过程:法律注释释从非官方到官方“大杜律、小杜律”后果:引经注律律学兴起法律儒家化第三节:汉代的刑罚制度一、刑罚改革(一)刑罚改革的社会背景1、社会经济稳定发展2、文景之治——《汉书·食货志》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7、。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牝者摈而不得会聚。文景之治文帝与景帝像——《汉书·刑法志》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二)改革的发生过程——缇萦上书帝诏书结果文帝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

8、止……弃市。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景帝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狱尚不全景帝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自是笞者得全(三)改革的内容——文景三诏——《汉书·刑法志》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箠令左下:狱吏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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