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第五章常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第五章常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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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常用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一、EXW术语下风险的提前转移及出口商运输控制权的丧失在贸易中使用EXW术语,对出口商而言其好处是,手续简便、操作程序简单,若进口商的资信程度较高,出口商可适当使用;反之,不应轻易使用。因为这种术语极易产生货物风险提前转移的争议,以及使出口商丧失运输控制权,进而也失去货款控制权。下列案例证明了这一点。2中国卖方与国外买方签订了一份以EXW为条件的散装粮食合同,双方约定9月底买方派代理到卖方所在地仓库提货。但直到9月30日买方代理也未前来提货。在国庆节期间,卖方仓库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仓库失火,该仓库的散装粮食绝大部分受损。国庆

2、节后,买方代理前来提货,中国卖方声称,由于买方未按时提货属于违约行为,加之所交货物已灭失,货物风险已提前转移给了买方,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3依Incoterms,当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提货,则须从约定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之日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为限,即货物已特定化。因此,中国卖方要免除其责任必须证明在损失发生前已经将该货物特定化,否则可能无法免责。同样,若买方要求免除其责任也须证明卖方在损失发生时没有将该货物特定化,否则需要承担责任。4若出口商同样使用EXW术语,其最大风险是使出口商丧失运输控制权,进而也失去货款

3、控制权。例如,深圳某公司与意大利一家进口商签订一笔出口合同,进口商主动提出使用EXW术语,由深圳一家境外货代公司替进口商办理一切进出口手续,并上门提货。合同约定使用托收方式结算货款,并预付15%的货款。合同签订后,进口商按约支付了15%的货款,但提货后,不再支付剩余85%的货款。5二、FCA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FCA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交货地点不同,则卖方的交货责任不同。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有责任将货物装上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他行事的另一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下列案例可以帮助理解卖方的这一交货义务。6新加坡卢记商业公司(简称“卢记”,卖方)与中国腾飞公司(简称“

4、腾飞”,买方)订立CIF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卢记”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合同标的价格加10%为保险金额的一切险(包括仓至仓条款)。为联系货源,“卢记”与马来西亚扎拜公司(简称“扎拜”)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扎拜”所在地。72000年7月3日“卢记”派代理人到“扎拜”所在地提货,“扎拜”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卢记”代理人因人手不够,要求“扎拜”帮助装上运输工具,“扎拜”认为依国际惯例,货物已交“卢记”代理人,自己已履行了应尽的合同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卢记”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卢记”再次组织人员到“扎拜”所在

5、地提货。但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遭遇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8之后“卢记”将货物全部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存在10%的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卢记”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卢记”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给“腾飞”。7月21日,货到上海港,“腾飞”检验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当日货物被卸下,港口管理部门将货物存放在其所属的仓库中,“腾飞”委托他人办理排港、报关和提货的手续。9在上述案例中,“卢记”

6、与“扎拜”之间的FCA合同中,货物10%的损失(脏包)应由谁承担?依FCA术语规定: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卖方不负责卸货;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规定交货为止。10因此,在本案中,“扎拜”将货物装箱并存放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因交货地在“扎拜”所在地,“扎拜”应负责装货。“扎拜”拒绝履行装货义务导致货物滞留在其所在地,是一种违约行为,这意味着货物并未被置于买方指定的代理人的处置之下,因而风险也就未转移给“卢记”。台风造成货物10%的损失,“扎拜”应当承担全部风险,并向“卢记”作出相应的补偿。11三、CF

7、R术语下卖方指示承运人无单放货给第三人的责任2003年2月16日,中国买方(A)与日本卖方签订了编号为03SAYJ/76208CN的买卖合同。货物品名是甲基丙烯酸甲酯(简称MMA),数量500吨,贸易条件CFR汕头每吨1300美元,总价值为650000美元,原产地为日本,付款方式为提单日后90天付款信用证,装运期为当年3月10日之前,装运港日本神户,目的港中国汕头。12买卖合同的装运条款规定,货物装运完毕5个工作日内,卖方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名、所装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起运港、开船日期及目的港;若卖方不按时发送上述装船通知而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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