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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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经济法的理念内容摘要: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通过界定经济法理念,明晰当屮的内涵,探索其内在价值及实现方式,有利于深化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木质,提炼经济法的基木原则。经济法理念的确定在经济法实施过程屮,尤其是在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过程屮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理念社会木位一、经济法理念的基本界定(-)法理念诠释汉语当屮的“理念”一词出现较晚,最初是由日本人从徳语Idee翻译(意译)而來的,是指在一定世界观主导Z下的某种基本观念。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法律是人性中所蕴含的最高理性,告诉人们所应做之事,禁止人们

2、所不应做之事。”因此,法律不能仅限于条文的表面含义,应该注重法律的思想内涵。“理念”,作为西方哲学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指的是“一个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

3、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四方哲学家也给理念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在理念论中,柏拉图剔除了“理念”一词的感性色彩,以此来表述存在于彼岸世界的每一类事物及其特性的原型、渊源,它是事物最真实的存在和极致状态,而我们所看到的此岸世界的各种事物不过是它的影子,这些事物因“分有”了理念而存在。彳亚里士多德认为理念并不与事物相分离,而是与质料相结合,存在于具体的事物当屮。康徳认为理念是指“纯粹理性的概念”,“

4、它在感官中是不能有任何与Z重合的对象的……它们把一切经验知识都看作是由诸条件的绝对总体性所规定的。它们不是任意虚构出來的,而是出理性的本性自身发出的,因而是与全部知性运用必然相关的。最后,它们是超验的,是超出一切经验的界限的,所以在经验中永远不会有一个与先验理念和符合的对象出现。”'黑格尔认为理念可以理解为理性,也可以理解为主体——客体;观念与实在,有限与'《中国人百科全书哲学》,中国人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465页。2严存生:“论法的理念——兼论法哲学的研究对象”,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从》(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年版,笫

5、3页。彳[徳]康徳:《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279页。无限,灵魂与肉体的统一;可以理解为具有现实性于其门身的可能性;或其木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的东西等。"总而言之,哲学家关于理念主要是两种不同的方向:一种认为理念是具有根木性的至上精神;另一种认为理念是不能脱离客体而存在的思维方式。在西方,最初使用和较多论及“法律理念”的是徳国古典哲学家和受其影响而产生的新康德主义的几个法学代表人物,如施塔姆勒和拉德布鲁赫。5康德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理念”一词,但是他把法律理念认为是每个人所要追求的最大自由。黑格尔明确提出了“法律理念”

6、一词,认为法的理念是自由。施塔姆勒将法律概念和法律理念区分开来,认为法律理念是评价人们“法律努力”的价值尺度和指引人们法律生活的最高原则。拉徳布鲁赫进一步指出了法律概念和法律理念的联系和区别,认为法律事实与法律价值Z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有利于人们从事法律实践这样一种“实现正义的尝试”。'马克思认为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方式,法不过是一些生产的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在我国,最早阐述法律理念的学者是台湾地区法学家史尚宽,他认为“法律Z概念,谓'法律为何者';法律之理念,谓'法律应如何'。前者为存在之问题,后者为价值Z问题”。7有学者认为,法律理

7、念表述为人们在法律实践中通过理性能力所把握到的法的内在精神和普遍范型。'冇学者认为,法理念既是具体法形态的内在,同吋也是法之木体的存在。差不多可以说,实在法、理性法、自然法都有自己的法理念或内在精神,然亦有交叉或综合的法形态的理念精神。述冇学者认为,法律理念是由法律的信念或信仰、目的、目标、理想、精神、理论、方法、准则等构成的有机综合体。°[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00页。严存生:“论法的理念——兼论法哲学的研究对彖”,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从》(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笫12页。

8、徳]G•拉徳

9、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页。史尚宽:“法律Z理念与经验主义法学之综合”,载刁荣华主编:《中西法律思想论集》,台北汉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263页。*李吕麒:《经济法理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8页。9江山:《中国法理念》,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李双元、蒋新苗、沈红宇:“法律理念的内涵与功能初探”,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4期。笔者认为,对法理念的诠释不仅要符合大多数学者对它的一般理解,而且要符合对它的特殊理解。首先,法理念是指法的存在与发展的各种应然规定性。其次,法理念是

10、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是法适用的最高原则。最后,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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