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之合同法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

ID:42949187

大小:338.31 KB

页数:77页

时间:2019-09-26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_第1页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_第2页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_第3页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_第4页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法讲义之合同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七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合同也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七章合同法(二)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3.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4.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第七章合同法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概念(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第七章合同法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形式(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二)合同订立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

2、其他形式第七章合同法二、合同的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七章合同法三、格式条款(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就是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形式。第七章合同法(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2.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4.另外,某些格式条款无效第七章合同法(1)提供格式条

3、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包括五种情况。(3)具有第53条规定的两种情况,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七章合同法四、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要约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要约指向的当事人称受要约人。第七章合同法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3)内容具体确定。(4)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第七

4、章合同法2.要约邀请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第七章合同法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则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2)要约必须包括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而要约邀请则没有这一方面的要求。(3)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拘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4)要约往往是向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一般则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第七章合同法3.要约生效的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送

5、达到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开始生效。第七章合同法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1)要约的撤回(2)要约的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七章合同法(3)要约的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七章合同法实质性变更:1、交易条件2、违约责任3、解决争议的办法4、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第七章合同法(二)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

6、诺一经作出,并送达到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第七章合同法1.承诺的有效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2)承诺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第七章合同法承诺的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的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七章合同法2.承诺生效的法律效果第一,要约人希望与

7、他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实现;第二,受要约人希望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实现;第三,当事人之间的缔约过程结束;第四,合同成立。第七章合同法3.承诺的生效时间第一,在承诺采用通知的情况下,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标准。第二,在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情况下,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标准。第七章合同法4.承诺的撤回《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的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第七章合同法五、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成立的要件1.订约主体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构成;2.对主要内容达成合意;3.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第七章合同法(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