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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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基建财务管理规定为加强学院基建财务管理,规范工程各项开支行为,有效控制基建投资,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建(2003)14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河北省财政厅〈基木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一、计财处基建财务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做好基建支出的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木,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各工程项目在立项和初步设计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工程

2、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批准文件报送计财处备案。计财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及概、预算,进行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对固定资产、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要求进行采购、招标。2、建设单位自行使用的办公用品,应按有关规定逐级申报批准后购置。3、各种材料、设备等采购前均应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应填写清楚设备和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运输方式及所属的单项工程名称、运费由何方负担、付款方式等。4、严格材料设备交验入库手续。货到现场后需由供货商、承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基

3、建办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材料设备验货交付单;需特殊检验的,同时要由专业人员签字。采购的材料设备变更,数量超过合同数量20%以上时须签订补充合同。5、加强对建设工程使用设备、材料的管理,计财处和基建办要分别设立相关台帐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与使用单位进行核对,切实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四、加强对流动资金的管理。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现金支出的范围一是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二是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三是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帐帐、帐款相符。2、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和领

4、导名章由计财处处长保管;提取现金时,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填写并去银行提款,其他人员不得使用。3、内部工作人员使用转帐支票,预领支票前要填写支票领用单,填写日期、用途、限额、领款人,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口领取支票之日起,一星期内必须报帐,特殊情况,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报帐前持发票和所购物品到有关部门办理验收手续,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到计财处报帐。工作人员持有支票不得超过两张,持有两张未报帐者,计财处不再付给支票。各项支出要做到随支随报,以便财务随吋学握银行存款余额,以防透支。4、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限额;工作人员要按填写的用

5、途使用,不得挪为它用。未经领导批准及计财处处长同意,不得超限额付款,否则,后果自负。5、工作人员领取支票后,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计财处,及时挂失,声明作废,否则后果自负。支票要当面填写金额后,方可交给对方。6、需向外地汇款时,经手人要如实填写付款通知单,经领导签字后,写明收款单位地址、开户行、帐号、汇款金额等,交给计财处办理电汇或汇票。经手人要负责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收到发票后,持发票联同付款所需相关手续,经领导签字后,到计财处报帐。五、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计财处负责定期清理往来帐户,督促有关人员清帐。

6、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按工作需要借款并在返回一周内报帐,报帐时应退回多余借款,如不能按时交回的,从木人工资中扣回。2、应收帐款,财务人员要按规定的借款期限,督促经办人及时催款,收回资金。3、应付的帐款,计财处应定期向领导汇报,协助领导及时组织资金,保证按时付款。4、预付材料、设备款,货到后财务人员要及时督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5、应收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计财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收缴,并严格按有关规定退回;严禁其它处私自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款项。六、加强对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的管理,严把资金“拨付关”。1、基建支岀要严格按照工程概、

7、预算的内容和工程进度及有关合同,严格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2、涉及工程的所有支出必须经基建办经手人及负责人签字和主管基建领导审批后,方能拨付。3、各种合同、协议凡涉及与分包单位单独结算的,应在合同中注明,发票上须有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各种合同、协议及有关结算方法、付款方式,须经计财处审核后方可签订。基建办应及时将签定的经济合同、中标通知书、委托书、付款方式、付款协议等财务资料送交计财处,对已签订的合同中未按计财处审核确认意见签认的付款方式、结算方法,计财处有权拒绝付款。4、基建办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用款计划、用款依据送交计财处、计

8、财处汇总后,编制财务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财务用款计划执行。如未报计划的,计财处有权暂缓付款。5、基建办每月25日前送交计财处当月完成投资报表及下月投资计划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月支付工程款证书及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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