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

ID:43033304

大小:37.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9-24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_第1页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_第2页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_第3页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_第4页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pe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优劣势比较分析[问题的提出]PE筹备过程中,选择何种组织形式,是筹备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不同组织形式,直接影响到基金的治理结构、灵活程度、决策程序,并最终影响PE业务的开展。本文就有限合伙制基金与公司制基金的优劣点做概要梳理,抛砖引玉,供筹备者参考。[正文]一、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企业是大多数PE采用的法律架构,也是被国外投资机构普遍认可和使用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2、连带责任。一般而言,PE的投资人主要以有限合伙的身份存在,提供PE所需的大部分资金,承担有限责任;PE的管理者作为普通合伙人,少量出资或不进行货币出资(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按国际惯例,普通合伙人一般按1%的比例对基金少量出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制基金运营、管理的组织架构图为:上图中,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分别以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身份组建有限合伙制基金,基金设立后委托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有限合伙制受多数PE机构青睐,主要是因为,与公司制相比,有限合伙制具有以下

3、优势和特点:1>分配机制自由公司制基金需要整个基金有盈利才可以分配,而有限合伙制基金不受《公司法》约束,可以采取按项目分配收益的机制。理论上讲,当基金所投资的某个或某些项目盈利不理想时,并不必然影响其它项目利润分配,这给基金内部结构的设计预留了充足的制度空间。公司制基金一般会要求同股同利,相同的股份享有相同的收益分配权。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各合伙人之间可以综合考虑资本、劳务、技术、资源等各种因素,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分配比例。公司制基金往往按年核算、统一分配,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分配时点、核

4、算范围等可做灵活约定。等等。从法律基础层面讲,《合伙企业法》仅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利润分配作了原则性规定,将分配机制的设计更多了交由各合伙人自由协商。《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2、治理结构合理有限合伙制基金中,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是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代表基金开展各项投资业务是《合伙企业法》的制度安排。公司制基金中

5、,管理人并不能当然的取得此项“代表人”的身份。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可以由各合伙人自行约定,“自治”的广度和深度均远高于公司制基金。例如,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在基金内部,针对不同的项目设置不同的投资人,项目实行独立核算,权利、义务、责任均可独立于未参加目标项目投资的合伙人;有限合伙制基金还可以在基金内部,针对同一个项目设置不同优先级别的投资人,使不同投资偏好的投资人可以选择不同风险、收益级别的投资者身份,方便于各类结构化产品的设计、实施。3、税收便利《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

6、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此,合伙制框架下,在有限合伙企业层面无须缴纳所得税,所得税按照“先分后稅”原则由合伙人(基金的投资人)缴纳,这就为投资者提供了“财务穿透”的通道,基金投资的损益直接反映在投资者自身的财务报表上,不改变投资者原来的纳税待遇。有人认为,合伙制基金减少了所得税的纳税环节,与公司制相比,总体税负有较大优势。但事实上,根据我国现行税收规定,对投资人而言,采取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的总体税负差异尚不能一概而论,该问题笔者已在“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基金税负分析”部分详细分析。为了更直观的体

7、会合伙制基金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分配机制自由、治理结构合理的特点,举一例说明。某基金由甲、乙、丙、丁四个机构岀资人出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基金名称R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管理人甲公司基金规模认缴总额3.5亿,已全部出资到位出资人甲公司:1%乙公司:47%丙公司:42%丁公司:10%存续期5年目前情况基金设立已满2年,已完成3.5亿元投资,目前已有项目退出,收回投资5000万元,即基金帐面现金为5000万元。现有一化工项目,总投资额为1亿元,投资周期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基金管理人甲公司有权在受托管

8、理范围内将帐面资金5000万元投资于该化工项目,尚缺5000万元。询问基金出资人乙、丙、丁,乙公司愿意继续对基金增资2500万元,用于对该化工项目的投资;同时,甲公司又寻找到一新的出资人戊公司,愿意通过基金对该化工项目投资2500万元,但乙公司、戊公司要求:对该化工项目的投资要单独核算,两年到期退出后即进行分配,退出基金。为顺利完成该项目投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