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之医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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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新规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市卫生局***《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施行)。共92条。针对公众极为关注的“医疗损害责任”问题,第七章作了专章规定。这一必将成为解决医疗纠纷法律依据的最新规定,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什么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民法典中另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它的出台表明,“我们离民法帝国梦想的实现—民法典的最后诞生,已经越来越近了。”(杨立新)《侵权责任法》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

2、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1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3、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3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第4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5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归责原则[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4、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主体[第18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精神损害赔偿[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赔偿。赔偿费用支付方式[第25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

5、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一般抗辩事由)[第26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27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28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29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附:[其他抗

6、辩事由]患者同意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54-64条)概念与构成要件[第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解析]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说明义务及知情同意权[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

7、、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析]医生要注意——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标准:能够让患者足以做出正当合理判断所必须掌握的信息。即以不产生歧义为标准。     告知的内容:病情、措施(包括有无替代方法)、风险。 患者要注意——医务人员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患者拒绝或放弃知情同意权,如放弃继续诊疗的决定、故意怠慢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等,不能认定医务人员侵害其知情同意权。紧急救治义务[

8、第56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解析]医生要注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符合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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