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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7
《池州学院 招聘人才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程序,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机制,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章引进条件第二条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三)身体健康。第三条业务条件(一)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对口。(二)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三)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第四条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50周岁
2、以下。(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三)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三章引进程序第五条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提出拟引进专业岗位,人事处汇总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审核,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计划,报院党委研究并经院长批准后,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第六条人事处会同各教学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报院长审批后通知其前来学校面试、试讲。第七条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及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学
3、校批准后公示。第八条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办理录用、签约等手续。第四章引进待遇第九条引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4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则按剩余服务期每年4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或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工作10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三)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万元。(四)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教授的业绩津贴。(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第十条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待遇:(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万元。在我院工作满8年
4、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8年调离,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1.875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三)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博士的业绩津贴。(四)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五)省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待遇可提高,具体面议。(六)副教授待遇面议。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聘约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凡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者,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从校外引进的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在每年度人
5、才招聘之前公布紧缺专业目录。非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第十三条本实施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和问题,由学校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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