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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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连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但属于雨水调蓄池、市政管线铺设、桩基工程等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形除外。连建地下空间,是指地上土地使用权人在同一宗地内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

2、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第四条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第五条城乡规划、土地、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用地、产权和建设管理。发改、人防、公安、城管、环保、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六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

3、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地下交通、人防工程、公用设施、地下管网等各类专业规划相协调。第七条连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随地上建设项目一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与地上建设项目合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单独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第八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明确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规划用途(主导功能)、建筑面积等规划条件。第九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建设垂直投影范围、标高、层数、建筑面积、建筑

4、使用性质、停车位个数等。第三章用地管理第十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第十一条经营性地下空间用地以及同一地下空间用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一)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同一宗地内开发地下空间的;(二)地下交通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地下交通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附属的经营性地下空间的。第十二条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价款或出让价款按照下列方式

5、确定:(一)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价款按照其地上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的百分之二十确定;(二)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按照地上相对应用途(主导功能)的基准地价的百分之二十确定;(三)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拍)价参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确定;其中连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其起始(拍)价与地表部分一并计入起始(拍)总价。本办法实施以前,连建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停车位、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的,办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可以不补缴土地价款。用于地下商业、住宅等经营性活动的,办理地

6、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参照本条第二项补缴土地价款。为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利用工业用地的地下空间,在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第十三条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对应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最高使用年限确定。连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与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一致的,其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用途不一致的,其土地使用权起算年限与地上建设用地起算年限一致,并按照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的用途类别分别确定土地使用权年限,但不超过其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第四章

7、建设管理第十四条地下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人防工程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等现状,制定可能造成损坏或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关产权人或者管理人。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连建地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证。第十六条地下工程施工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处理好地表空间和地下空间的承载、震动、污染和噪声,保障相邻建(构)筑物及地块的安全;不得破坏地下管线,不得影响地面交通运输安

8、全,不得妨碍地表规划功能,不得对相邻的合法建(构)筑物、附着物造成损害。第十七条地下工程竣工后,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住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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