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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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的成因及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破产不再是冷僻的话题,特别是1994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18个城市进行国冇企业破产试点以来,企业破产步伐加快。据冇关部门统计,1994年全国破产案件立案总数高达1625件,超过了白1998年11月1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生效以来历年破产案件的总和,而且近两年这种势头有增无减。作为保障债权人充分享有债权的最冇效的一种手段,企业破产理应得到债权人广泛支持,然而现实并非如此,许多债权人(特别是银行)对企业破产已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有的银行甚至以实行破产高风险区信贷制裁策略来对付企业破产,以致产生了一种债务人

2、希望破产债权人害怕破产的怪圈。在每年上千件的破产案件小,申请人大多为债务人,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则寥寥无几。以审理破产案件较好的上海市为例,该市法院1997年审理破产案件27件,债务清偿率平均也仅冇5.01%,最高的也只冇16.3%o造成破产债务清偿率低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冇以下几点:一是破产企业原经营管理不善,使得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可供清偿债务的破产财产所剩无几。二是破产企业的资产在破产期间因管理不力、评估不公等原因而大量流失,导致清偿债务的能力下降。三是职工安置费用来源于破产财产,几乎山空了破产财产,导致其它债权无法清偿或不能得到充分清偿。四是破产费用过高。武汉市青山区某造

3、船厂的破产费用为78.9万元,占其破产时帐面资产的9.5%。该市某棉纺厂破产时帐而资产为7456万元,破产费用却高达490万元,占其资产的6.57%。破产费用过高而冃缺乏冇效监督,严重影响了债权人权益。五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严重危害了债权人利益。前两年,某大城市的一个破产欺诈案件颇具典型意义。该大城市的百货批发站长期以来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早就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地步。该企业将价值2313万元的剩余财产的95%即2217万元抽出去另行注册一家新的企业。新企业的全部营业场所、设备、工作人员均出自老企业,老企业变成了一个空壳了。半年Z后便以经过变更Z后的老企业(只剩下5%的

4、财产)在当地屮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这起抽逃资金的破产欺诈案,不仅经过该市人民政府商业委员会、市工商局和市国冇资产管理局的批准认可,更为严重的是得到了当地屮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如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即时予以纠止,所有债权人的利益都将得不到保护。六是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不力,在破产企业的资产构成屮,债权可占相当大的一部分,有的企业也往往因大量的债权回收不了而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I佃在破产案件的审理屮,破产金业的债权往往大部分收不回来或根本无法回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帐面债权多,实际有效债权少。不少企业的领导和经营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不少债权不及时催讨,致使超过诉讼时效,丧

5、失法律的保护,更冇的连一纸合同、一张欠据都没冇,使得清收债权没冇依据。二是破产案件工作量大,破产金业的债务人往往人数众多,分散的地域又广,受时间、财力的影响,很难一催讨到位。三是主观上重视不够。特别是破产企业认为即使债权清收回来,自己也得不到,何须白费力气,导致催要债权的积极性不高。更冇茯者,冇的企业的经营人员在经营屮原本就冇违法行为,害怕追讨追出问题来,于己不利,所以也不愿追讨债权。如何解决破产债务清偿率低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破产立法的宗旨能否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也是新的破产立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只要在破产立法和相关法律中完善一些制度,就能有效地改变这种现象。完善破产管理人

6、制度破产程序是对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概括的执行程序,只冇加强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才能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全面保护,所以破产程序进行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建立高效、精干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是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由法院(或法定权力机关)指定或债权人会议选任,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实施占冇、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的人或机构。我国目前的破产法屮称Z为清算组成清算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4条:“人民法院应当口宣告企业破产Z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耍的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

7、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1条也作了相似的规定。由此可见,口前我国破产立法屮破产管理人也就是清算组或清算组织,但由于目前立法屮对清算组(或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监督都没冇作出明确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其有效行使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卖或分配的职能,特别是缺乏对清算组的法律监督,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往往不能公正执行其职责,使破产财产流失(或灭失),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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